女方收20萬彩禮悔婚不還 男方怒懟:5萬元一次

無明| 2017-09-10| 檢舉

28歲男主給同齡女友打了19.8萬的彩禮後,女友就消失了。如今女友遲遲不結婚也不見退彩禮,男主找到了女方家裡要求全部返還彩禮錢。女友父母要求賠5萬名譽損失費,否則就扣著彩禮不還。男主覺得荒謬又氣憤,僅僅才同房一次就索賠5萬,堅決不同意。究竟中間發生了什麼誤會?

男主說女友家人覺得女友吃虧了,要索賠5萬損失費

28歲男主的在媒人介紹下,認識了28歲的女友。兩人因為工作需要,一直都是異地戀。在戀愛期間,女友父母以家教嚴格為名,向男主提出只有支付了彩禮錢後,才可以碰女兒和女兒同居。兩人談了將近一年後,男主決定要結婚。女友辭工來到男友工作城市找了份幼師工作。

女友母親指責是男主提出悔婚是因為嫌棄女兒

前不久,男主和父母借款籌錢,就給馬華家人打了19.8萬的彩禮。男主還租好房子,要馬華搬過來和自己生活。可是還沒過幾天,女友就對自己避而不見了。這讓男主很是擔心。

找不女友的男主覺得可能遭遇到了騙婚,於是要求馬家退回19.8萬的彩禮。可是,女主父母卻以女兒名義受損為由,要扣除5萬元的彩禮。男主堅決不同意,因為他和女友根本沒有同居,僅僅只是睡了一晚上而已。現在也沒有結婚,彩禮理應如數退回。

女友母親覺得女兒被退婚又和男主同居了,名聲受損理應得到賠償

女主的父母則表示,由於自家家境不好,男主對女兒並不好,打心眼覺得女兒配不上他。兩人的性格合不來,常常吵架。女兒對這樁婚姻也是猶豫不決。可是,男主家卻步步緊逼,如今還提出了退婚,讓他們覺得顏面盡失。

如今兩家鬧成這樣,已然不可能再成親家了。再加上,女兒已經跟男主同房,這對女兒的名聲有很大影響。最可氣的是男主家到處散播謠言說女主家人騙婚,這以後還怎麼讓姑娘嫁人啊。所以他們堅決要扣5萬彩禮,補償自己的名譽損失。

男主父親稱兒子也是處男也有損名聲,可是男主父母卻堅稱這樣的事情,女方的損失比較大

男方男主要求退回19.8萬彩禮,女方父母稱不答應給5萬元損失費就不還彩禮。雙方吵著要對簿公堂,讓人唏噓不已!

文章來源: https://www.twgreatdaily.com/cat40/node1630740

轉載請註明來源:今天頭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