樂基兒:放棄7年的婚姻,只是我不想成為另一個女人的替代品
ONO時尚志 2017-09-03 22:59
不管你在哪個城市/懷著怎樣的心情/我們在這裡相遇/叨叨兩性情感/看清塵世冷暖
今日人物----樂基兒
說起樂基兒,大家總會說前天王嫂,即便如今的她早已與黎明勞燕分飛,另嫁他人婦,依舊無法改變外人對她的稱呼。
黎明跟樂基兒兩個人自2000年相識,2005年才開始真正的談戀愛。 跟黎明走入戀情時,25歲的樂基兒正是肆意綻放的年華。
那是的黎明,是香港娛樂圈真正的萬人斬,是留戀萬花叢的情場老司機。
可偏偏就是剛剛出道的樂基兒,卻很快令黎明著迷,相戀沒多久,兩人就在拉斯維加斯結婚。
也有很多人疑惑,黎明為什麼會愛上樂基兒?
不過,那時候的樂基兒,對黎明的愛,近乎是妥協式的。
她拒絕了很多跟朋友出去聚會的機會,大部分的時間她都圍著黎明轉,一心只為他洗手做湯羹。
也許所有的女人都一樣,因為太愛對方,所以漸漸迷失自己。
當然,愛情最甜蜜的時候一切都是好的,但一旦回歸到現實生活中的瑣碎一切都很快會被打回原形。
愛情必然會導致占有欲的存在,但這種存在必須有一種底線。
這種底線一旦超過兩個人所能承受的範圍,那這段婚姻必然走到盡頭。
很多人都認為黎明和樂基兒的離婚是因為生活方式的差異,其實不然。
婚姻不同於愛情,它是責任,是你只對一個人全心全意的承諾,但若是你做不到,或者在兩人的關係中生硬的存在著另一個人,那結局可想而知。黎明跟樂基兒之間的縫隙其實就是因為一個女人。
這個女人就是舒淇,曾經跟黎明有過一段轟轟烈烈虐戀的女人。
舒淇 與黎明於98年因合作拍電影《玻璃之城》被傳戀愛,99年黎明甚至為其自殺,然而他與舒淇的地下情維持7年,終於在05年不堪流言蜚語而分手。
原因是那時的舒淇只是個三級艷星,而黎明卻如日中天,沒有人看好他們,沒有人祝福的愛情也註定沒有結局。
但愛過畢竟是愛過,更何況是一個讓自己置生死度外的女人,所以舒淇在黎明心中的地位可見一斑。
男人的心理總是得不到的才是最好的,那時的樂基兒因為長相酷似舒淇,於是大家都認為樂基兒只是舒淇的翻版甚至替代品:一樣的小眼睛厚嘴唇。
鋪天蓋地的新聞中總是用「小舒淇「三個字來代替」樂基兒「。
輿論的力量總是可怕,不要說愛黎明如痴狂的樂基兒,就算是普通的女人恐怕也無法忍受自己只是心愛男人的愛情替代品。
痛苦的抉擇後,樂基兒終於選擇離開了這段同樣長達7年充滿窒息感的婚姻。
也許,7這個數字對於黎明真的是個魔咒。
其實,很多時候我們總是說離婚很難,其實並不是離婚難,而不是你心裡無法擺脫對對方的依賴和習慣。
若是你做了壯士扼腕般的選擇,上天定然也會回饋一個新的人生給你。當然前提,這段婚姻,你真的覺得無法再繼續。
如今,37歲離婚一次的樂基兒遇到了未婚夫Lan Chu,6月份兩人順利完婚。不同於跟黎明婚姻的壓抑,在兩人的各種合照中,都可以看出樂基兒這次是真的快樂。
她終於找回了真正的自己,找回了真正的所愛。她和Lan Chu兩人都是絕對的運動愛好者,也是美式生活的身體力行者,旅行,瑜伽,一切都是那樣的默契。
更重要的在Lan Chu眼中,樂基兒就是樂基兒,她是獨一無二的,她從不是任何一個女人的影子。
人生就是這樣,你覺得自己的婚姻不幸福,不是誰對誰錯,只是你們並沒有找到適合的彼此。
而失敗的婚姻也從來不是一個女人最終的歸宿,
婚姻從來只是停靠的港灣,而非人生的終點站。受傷也並不可怕,可怕的是失去面對傷口和重新來過的勇氣。
那些經歷過得人和事,他們從來只是讓你明白真正適合自己的是什麼!
能夠真正獲得幸福的女人,她永遠不會為了一個男人而迷失自我,不會成為任何男人的附屬,她應當是獨立的,為自己而活的。
希望每一個明媚的姑娘都是愛情里獨一無二的存在。
希望每一個所有在感情中走過彎路的女人,都能在轉角遇到新的風景和更好的感情。
文章來源: https://www.twgreatdaily.com/cat40/node16250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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