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老公結婚4年了,現在在杭州上班,我老公工資是1萬,我是4千,我們沒個月還有6千的房貸要還,這是我們最大頭的花費。
老公還有個妹妹,當初妹妹為了供老公讀書也是幫助了不少,所以她妹妹今年結婚,老公跟我商量我們應該多幫助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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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後的商量結果是我們給他妹妹包一個4萬的紅包。去年他爸爸做手術花了十幾萬,我們手頭也不是多寬裕......
但是她妹妹似乎並不滿意,說不要紅包,讓我們給準備嫁妝。我們問什麼嫁妝啊。居然是讓我們出首付給她買個房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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雖然他妹妹在安微老家,房價沒有杭州這麼高,但是然我們出首付買個房子,我們也沒這麼多錢,他妹妹說,我們結婚買房用光了家裡的錢。
但是我們結婚買房,他家裡就給了3萬,其他都是我跟老公這幾年咬牙存的,我家裡還給了8萬好嗎?
可能那是他們全部積蓄,可是也不至於我現在有責任出錢給他妹妹買套房子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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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還不是最搞笑的,他妹妹一聽我們不同意後,就跑到我公司去鬧疼,說我怎麼怎麼對他家人不好,搞的公司同事都在背後笑話我。
還指著我鼻子說,要是不給錢,就給我好看。
錢錢,我們哪有什麼錢,房貸要還,吃要吃,用要用,就給他父親看病我還是套現了信用卡里的一部分錢。
我去找公婆,他們居然說這是我們該做的!
他妹妹說他哥一個月掙一萬多,給我點錢買個房子怎麼了?可是這是買房子不是買白菜啊!還說我肯定把錢都給我娘家弟弟了。
我結婚,我媽給了8萬買房子,這也算是我們家的家底了。我弟弟結婚,都還跟我父母擠在一起。
我就不知道他們怎麼能這樣呢!而我又該怎麼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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