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七」與該女生的聊天記錄
3月8日,網曝一女子月收入8000元每月只有600元的生活費,想購買一隻2500元寵物貓還得男朋友批准,其原因是每個月工資都上交給男朋友,男友說存錢買房,每月只給她600元生活費,目前女生有18萬存款都在男友那裡,也不敢提分手,一方面兩人還有感情,一方面擔心,一旦分手,錢還要得回來麼?
此事通過名叫「小七」網友曝出來,迅速成為熱點。紅星新聞記者通過查閱發現,此新聞最早於3月6日刊登在金華新聞網公眾號,出自金華晚報記者之手,該記者表示,此事確實是真實的,他以前做維權報導時認識了「小七」。金華晚報設立了一個情感類欄目專門幫忙處理婦女兒童糾紛,這一次,「小七」因為閨蜜委託她買寵物貓才詳細了解到閨蜜情感狀況,她曾經委婉勸閨蜜與男友分手,可是閨蜜比較糾結,「小七」擔心閨蜜,知會閨蜜後在報紙欄目中諮詢,不料稿子出來後迅速在網路瘋傳,給兩個女孩造成了極大壓力。
「而且轉後稿子與我原來稿子有些出入,第一,這兩個女生根本不是金華本地人,只是曾經在這裡讀過書;第二,女生的男朋友在廣東工作,其他的因為只是法律諮詢,沒有過多了解。」金華晚報記者告訴紅星新聞記者,除了他自己本人之外,兩個女生不願意接受任何媒體的採訪。
正如當事人所擔心的,一旦分手錢能要得回來麼?西南資深家事律師張承鳳向紅星新聞記者表示,此種行為屬於財產代管,為了以後買房買車共同生活,女子委託男方對財產進行代管,一旦分手涉及財產分割,雙方都得舉證財產的來源,舉證包括三個方面,第一,女方確實轉賬過18萬元;第二,這18萬元確實存在,第三,兩人生活期間沒有共同開銷過這18萬。「確實存在女生錢拿不回來的風險。」張律師表示。
金華晚報對此事件進行了報導
3月9日,金華晚報以《愛情和金錢的天平應該加上女性獨立的砝碼嗎?》報導了整件事情,並交代了此事後續,「小七」表示,在轉述了律師的看法後,閨蜜已經果斷和男友分手並搬走了,並在家長的幫助下和男友理性協商,最後拿回了存款。「其實她很早就有分手的想法,因為家裡也是極力反對這場戀愛的。她認為前男友人很好,就是把錢看得太重。她個人不太會表達意見,但心裡都明白。」
「小七」還說:「這件事被很多網站轉載,我希望大家不要再炒作了,我朋友已經回歸了正常的生活,相信她會過得更快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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