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網上看有人談論英語裡的crush這個詞,英文釋義是:a strong feeling of love and admiration for someone,often someone you know youcannot have a relationship with.
這個詞在中文裡沒有這樣的一個詞可以和它互釋,也許「迷戀」或者可以算比較接近的意思,但是迷戀這個詞本身又太纏綿,太軟。沒有「crush」在英文裡的另外一個詞義裡類似壓碎,崩塌,毀滅的那種蕩氣迴腸的力量,所以其實你如果經常聽英文歌,或者看電影就知道,所謂"have a crush on someone."這句是多麼的形像生動的描述出了那種摧枯拉朽的愛情的力量。大概也只有過這樣的感受的人才會懂的。也許也正因為懂,所以也有很多人都會怕,特別是當人們長成大人以後,在懂得用理智和冷靜保護自己之後,這種短暫的力量巨大的感情是往往是人們內心的洪水猛獸。大家都唯恐避之不及。於是總會有人說,那隻是一時的意亂情迷,那不是愛BLABLABLA,反正就是那一套,你總會聽得到。
前幾天和我家綠小豆子吃完火鍋在街上溜達閒扯,正趕上那是水逆階段,就紛紛開始聊從前的那些破事,我家綠小豆子講起她當年為了愛什麼人而乾過的傻事,講到最後,我就蹲在地上大笑,她很納悶,我說,「人家歌裡唱都是給SB織毛衣,你這不僅織毛衣,你還織毛褲。」她也笑,說,我別說毛褲,我連毛襪子都織過。但是我家豆豆還說,並沒有什麼後悔的,雖然當時大家就都告訴她,那個男人其實挺一般的,沒有她想的那麼好,其實她心裡都明鏡兒似的,一點兒都沒有不明白,但是她就是覺得,有這樣的一個男人能讓自己愛上,能讓自己有這樣的一種愛的感覺,其實還是很感謝這個人的存在的。
這就是所謂「have a crush on someone」吧。我記得以前曾經看到過一種說法,說是科學家們曾經解釋過,一個人會愛上另外一個人,是因為戀愛中的人,身體內會產生一些化學反應,這是幸福的致幻劑,會讓人感覺生命充滿希望,未來無限幸福,生活特別的滿足。所以,戀愛中的人是很HIGH的,是充滿創意和幸福的感覺的,也正因為如此,一對情侶之間,能愛的那個人,其實是比被動的接受愛的那個人感覺更幸福,更HIGH的,而那個被動接受愛的人,卻常常無法感覺到幸福,因為他充其量,不過是充當了另外一個人的致幻劑而已,但他自己,其實卻在精神感受上什麼都得不到。這也就是為什麼,愛比被愛更幸福了。
而一個人,為什麼會遇到這個人就HIGH了,遇到另外一個人,就完全HIGH不起來呢?我想這種事,恐怕連科學家都無法解釋吧。年輕的時候總會輕易的可以have a crush on someone,可是等到我們長大了以後,卻再也沒有那種CRUSH的感覺了,再也沒什麼人能讓你飛起來了,對什麼都習以為常,不感興趣,對誰都不動心,不來電,很多人所謂成熟的生活,就是在這樣的麻木中等待死亡,他們的心,好像行將就木的植物人,平穩的跳動,卻沒有任何的知覺,而能像年輕人那樣活潑新鮮的愛的感覺,成了最奢侈的事。所以我家豆子才說,其實還是會蠻感謝那個人的存在的吧。
遇到一個人,整個世界都顛覆了,無論你是在什麼年齡,都像最初的戀愛那樣,看到他還會臉紅,見到他心裡還會蹦蹦亂跳,想到他慾望會燃燒,雖然不動聲色,但你知道你的內心,所有的堡壘,築好的防線都在隨著這愛情崩塌,那就讓它崩塌吧,這摧枯拉朽的力量,你安靜的看著它在你的心中掀起巨浪,看它從靈魂深處喚起驚雷,你感受這波瀾壯闊的奮不顧身的情感,你知道很多人已經無法體會,而你還能感受到,那是因為你的心還是新鮮的,你的血還是熱的,你還年輕,沒有腐爛,宛如十八歲的時候一樣。
還要什麼呢?細水長流,相濡以沫的愛情是愛情,然而每一個CRUSH的時刻,都不僅僅是愛情,而是奇蹟。你對它怕得要死,可是你可否知道,這奇蹟,總有一天,你想求它都求不到。你不要以為你總是可以很隨便的遇到那個讓你砰然心動的人,像大街上隨處可見的路人一樣。等你慢慢變老,經歷了那麼多的事的時候,那個人,可能是十年,二十年都不再有一次,或者,永遠都不會再出現。所以,就算它短暫,不長久,沒有結果吧,就算它甚至無法延伸成一場暗戀就稍縱即逝,那又怎樣,人為什麼要害怕,輕視和貶低自己最自然真實的慾望和情感呢?要知道,當你覺得自己已經死了的時候,知道自己還活著,還能愛,這本身就是多麼好的一件事。
那個人,只要他存在著,就已經是這人生最好的禮物。每一個與奇蹟相遇的剎那,都是永恆的。(文/水木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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