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記者黃佳琳/高雄報導〕
體重逾150公斤的黃姓男大生,向學妹「邀砲」不成,學妹嗆要向男友告狀,黃擔心被學妹的男友報復,
徒手掐死學妹,趁她尚有氣息強暴她,並試圖調配「王水」滅證,高雄地院認定黃男尚有教化可能,
依殺人等罪判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
判決指出,去年3月9日傍晚,24歲黃男在高雄柴山焚燒女性屍體,被警方當場逮捕。
黃落網後稱,在租屋處徒手掐死學妹,確認已死亡才「姦屍」,但法醫解剖發現,
死者下半身近子宮頸部位及下半身壁出現充血或出血,她被性侵時非死亡狀態。
黃殺死學妹後,一度想調製「王水」滅屍,因味道刺鼻,改採焚屍規避查緝。
雄檢認為黃男姦殺學妹後,一直不肯坦承犯行,毫無悛悔之意,向法院求處死刑。
高雄地院審理時,合議庭認為,黃男犯案後向死者家人表達歉意,希望盡最大努力,多做一點事情彌補犯下的錯誤。
雖家屬表達不願意和解或原諒被告,仍認定黃男尚有教化可能,因此宣判,可上訴。
______
看了蘋果的那篇報導,上面說: 黃男在班上人緣尚佳,同學多表示難以相信被告會犯下此案,希望被告能好好悔改。
(謎: 幸好他班上人緣不錯(? 不然每個人都說他糟透了,法官想用有教化可能這理由也困難 =_____=;;)
另外報導也有提到,法官說: 黃男並非仇視社會意欲報復之反社會人格之人,應係一時之間受到刺激,在積壓不滿、
求歡未果的挫敗感以及擔心為人知悉後,朋友可能對其觀感變差的衝動之下鑄成大錯...............
我是認為,為情殺人、辱屍、滅屍啊....
就算沒反社會人格,
但這種事..我怎麼看都不是一般人會做的
文章來源: https://www.twgreatdaily.com/cat40/node1053802
轉載請註明來源:今天頭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