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年合約太長了」付費電視4月起提供1年合約!

新聞| 2016-03-18| 檢舉

POSTED BY: ADMIN 三月 17, 2016

1

業者如果擅自上調配套收費、撤下某個頻道的重要體育節目或收視率高的頻道,或撤除訂戶配套中兩成的頻道,訂戶將無須繳付解約費就可提前終止合約

媒體發展管理局前年9月在媒體市場行為準則(Media Market Conduct Code)下提出三項保護消費者的建議,第一項建議是讓付費電視用戶,在面對業者擅自上調配套收費或撤下任何頻道或其中內容時,可免償提前解約。

根據當局在官方網站發布的公眾諮詢結論報告,有些業者反映,這將為業務增加不確定性,也會導致業者不願意推出新節目或讓訂戶免費試看頻道。

此外,業者也須要按市場變化適時調整播放內容,如果所有頻道都納入條例下,管制的範圍將過於廣泛。

為此,當局修改了之前的建議,把範圍縮小至重要體育節目、收視率高的頻道,以及當撤除訂戶配套中兩成頻道的時候。

當局會根據受影響頻道或體育節目的收視率、收看價值、消費者興趣,以及是否是市場宣傳重點,來評估訂戶是否可免繳解約費。

可是為了照顧消費者的利益,當局提出新的要求,規定業者提供12個月的配套。業者也必須在調整配套收費或內容前一個月通知訂戶,同時告知訂戶是否可免償終止合約。

配套調整後,訂戶有30天的時間考慮是否要取消配套,當局在報告中說:「這樣一來他們就有充足時間觀看新的頻道後才做決定。」

第二和第三項建議基本上維持不變。業者不得在訂戶要求更換付費電視服務時,逼迫消費者同時提升他們的非付費電視服務,例如寬頻網絡或手機服務配套,但可提供這些選項供消費者考慮。第三項建議則是要求業者在訂戶簽約前解釋重要條款

這些新條例的確切推行日期有待確定。

目前新加坡只有新電信與星和提供付費電視服務。

星和發言人說,他們正在研究當局的決定,以及在執行時所可能遇到的問題。

公司也將繼續在配套方面,為消費者提供靈活選項,他們可選擇簽訂無合約或持合約的付費電視配套。

新電信發言人指出,公司支持能進一步惠及消費者利益的措施,也在考慮當局提出的新建議。此外,從數年前開始,幾乎所有新電信的付費電視配套都有一年期合約供選擇。

付費電視訂戶葉德瑋(33歲,銀行高級執行員)在知道當局將推行一年合約的新條例後,大表支持。

他說:「兩年的合約太長了,一年的合約將給我們更多的靈活性,讓我們可以更換頻道觀看新節目,甚至更換業者,享受更好的優惠或節目的選擇。」

由於不是每個訂戶都能因為配套更動而免償解約,陳慧婷(27歲,活動策劃者)對此感到不滿。

「每個人的嗜好不一樣,我選擇的頻道可能是小眾口味,收視率不高且較冷門,但這不代表內容不好。當局又要以什麼為依據來合理地評定公眾所觀看的節目重要與否。既然最終決定必然會引起爭議,那就應該公平對待所有頻道,保護所有消費者的權益。」

文章來源: https://www.twgreatdaily.com/cat39/node965232

轉載請註明來源:今天頭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