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榜鵝地鐵站外,騎士胡亂停腳踏車,罰金竟高達1000元!
有讀者通報,指榜鵝地鐵站外,靠近榜鵝水濱坊(Waterway Point)出口處,兩個欄杆上張貼著「不准停放腳車」的告示,令人吃驚的是違規者需付1000元罰金,引起公眾熱議。
公眾反應不一
●起警戒作用
●罰金高 車位不足
針對千元罰金,受訪公眾看法不一,有人覺得罰金太誇張,也有公眾認為有警戒效果。公眾鄭超群(21歲,服役人員)告訴記者,他認為1000元罰金太重,感覺有點不合理。「一輛腳踏車才約200元,50元罰金已綽綽有餘,1000元能買好幾輛腳踏車。」
不願具名的腳踏車騎士則表示,罰金太誇張,停車位又不足,對騎士不公平。「這一帶騎士非常多,地鐵附近的停車位不夠,很多時候只能隨便找空位停,如果因此被罰,有欠公平。」
記者日前到場觀察,地鐵站門口兩側的指定停車位都已停滿,好幾名騎士只能違例停放。譚先生(40歲,銷售員)認為,千元罰金能起到警戒作用,防止騎士阻擋行人的走道。「以往有很多人把腳踏車停在地鐵門口,自從告示牌兩三個星期前出現後,騎士們就不敢亂來,違例停車的情況也改善。」
不過,譚先生也認為,倘若當局能夠提供更多停車位,相信騎士一般都會循規蹈矩。
法令規定:腳車需停在指定停放處
新捷運(SBS)企業聯絡高級副總裁陳愛玲受詢時表示,根據快捷交通系統法令(Rapid Transit System Act),腳踏車需要停在指定停放處。違例停放的腳踏車將被開出一張通知單,若他人擅自移除或銷毀通知單,將可能面臨1000元的罰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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