趁妻兒女在家熟睡 保安員非禮借宿12歲女童

(新加坡7日訊)57歲保安員趁妻子和年幼兒女在家熟睡,竟色膽包天,向借宿的12歲女童伸出「狼爪」非禮,被判入獄30個月。

新加坡《聯合晚報》報道,事情發生在前年3月8日至15日間,地點是被告在東部的組屋單位里。

被告被控兩項控狀,指他非禮一名12歲女童。被告今日認罪,被判入獄30個月。

案情顯示,被告陳偉傳(譯音,57歲)的妻子和受害人的母親是來自越南的同鄉。

在2013年11月,受害人的母親因婚姻問題,兩母女借宿在被告家中近4個月。

根據控狀,被告之前曾非禮女童私處,得手後不到一周又再度非禮女童。

以教導英文為由誘至主臥室

這次,被告以教導受害人英文為由,誘她到主臥室,並趁著妻子和兩名年幼子女在客房熟睡時,把房門鎖上,用手侵犯她的私處。

受害人反抗,被告還強將她壓在床上,用枕頭蓋住她嘴巴不讓她尖叫。同時,被告還企圖脫下女童的衣服。

此時,女童的母親剛好回到家,發現女兒不在,主臥室又上鎖,便開始敲門。

女童趁機打開門逃了出去,而女童母親質疑被告為何只穿著短褲,被告辯稱在主臥室吹冷氣。

女童向母親坦白遭侵犯

女童後來向母親坦白,「叔叔」侵犯她的私處。受害人的母親帶女兒給醫生檢查後,向警方報案。

根據刑事法典第354節條文,若非禮未滿14歲者,可面對坐牢最長5年,或罰款,或鞭刑,或其中兩項刑罰兼施。

法官下判時表示,如果受害人的母親不是及時回家,被告可能犯下更嚴重罪行。

代表律師求情時說,被告患有分裂情感性障礙(schizoaffective disorder),案發時被告有可能處於病髮狀態,也需要跟進治療,懇請法官輕判。

法官表示,雖然被告認罪讓女童不用上庭供證,但是考慮到受害人的年齡,加上被告曾強行約束女童的行動和企圖脫下女童的衣服,如果不是受害人的母親及時回家,被告可能犯下更嚴重罪行,應得到較重的刑罰。

文章來源: https://www.twgreatdaily.com/cat39/node9424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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