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車記錄】16歲和18歲青年駕駛電動腳踏車 發生車禍

兩名電動腳踏車騎士被汽車撞上(照片:facebook/@Singapore Reckless Drivers視頻截圖)

宏茂橋昨天(27日)發生一起涉及電動腳踏車的意外,兩名分別為16歲和18歲的男子被一輛汽車撞上後,送入醫院接受治療。有關視頻在網上盛傳,也引起網民廣泛討論,電動腳踏車是否應該在馬路上合法行駛。

據這段上載到有關新加坡魯莽駕駛者的facebook頁面「Singapore Reckless Drivers」的視頻,意外發生在昨天(27日)下午約3點20分,地點位於宏茂橋的一個十字路口。

視頻是涉及車禍的汽車從車內安裝的行車錄像器拍攝的。畫面中可以看到,汽車在交通燈轉綠後右轉,但對面突然衝出一輛電動腳踏車,結果被該汽車撞上。意外的撞擊力強,電動腳踏車上的兩名男子被撞上汽車的擋風鏡,然後摔到馬路上。不過,兩人隨後立即站起並走開。

警方告訴本台,他們於昨天下午約3點20分接獲公眾報案。這起車禍發生在宏茂橋6道和宏茂橋9道的交界處。警方抵達後,確認車禍涉及一輛汽車和一輛電動腳踏車。

意外導致兩名分別為16歲和18歲的青年受傷,被送入邱德拔醫院接受治療。

有網民指出,由於對面所有的車輛當時已停下,因此涉案的汽車司機也自然地以為可以安全右轉了。「(對面停在前方的)羅厘完全遮擋住(後方迎面而來的)電動腳踏車。任何司機看見對面的車輛停下後,都會自然地開始行駛。」

截至下午4點30分,這段視頻的點擊率已超過15萬,分享次數近4000次,並有超過2000人點贊。

多數網民表示,電動腳踏車可能對馬路的安全造成威脅,因此提出建議,指不應該合法讓它在馬路上行駛。有網民說,「我不明白為什麼不禁止電動腳踏車。他們並非合格的司機或騎士,為什麼他們在馬路上?合格的司機和騎士是花了6到12個月才考到執照,而且是花了大筆錢購買擁車證。」

也有人質疑,既然電動腳踏車騎士不需要買保險,因此並不受保,所以在這類車禍中,涉案的汽車司機應該如何索取賠償。

不過有網民則持不同看法,認為只要騎士小心謹慎,還是可以接受電動腳踏車在馬路上行駛。「問題不出在電動腳踏車上,它非常有用。我的朋友喜歡騎腳踏車上下班。問題是出在騎士身上。無論電動或非電動的腳踏車,都必須小心交通,而且不應該把自己當成是摩托車騎士。」

另外,有網民也提出,兩名電動腳踏車騎士並沒有帶上頭盔。而根據陸路交通管理局的最新條例,電動腳踏車的重量不能超過20公斤、最高行駛速度不能超過每小時25公里,騎士也必須帶上頭盔,而且年齡必須在16歲或以上。首次違例者將被罰款300元。

警方表示,事故目前還在調查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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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來源: https://www.twgreatdaily.com/cat39/node9258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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