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PF】跟僱主們來說一說關於CPF的法律規定

新加坡是一個法治嚴明的國家,這是全世界都知道的事情。大到鞭刑、小到罰款,在新加坡每走一步,都要注意是不是違法。今天政策君來說說關於新加坡CPF的一些基本法律。

一.什麼是CPF?

CPF的全稱是Central Provident Fund,即中央公積金,是新加坡公民以及永久居民的社會保障儲蓄計劃,每一位參與者都需按月繳納一定比例的金額以滿足退休及醫療保健的需求。對於僱主而言,無論被僱傭者是公司的正式員工還是兼職員工,只要其在公司的當月收入超過50新幣,就必須按照規定的比例繳納公積金,公積金繳納基本比例為工資的37%,其中員工支付20%,公司支付17%(具體的繳交率會因年齡以及拿到綠卡的時間(適用於PR)不同而有所差異)。至於雇員的哪些收入需要繳納CPF——通常而言雇員所獲的工資、每月獎金、年終花紅以及其他在公司所獲得的現金收益都在CPF繳納的範疇內。詳情可查看政策君以前文章【CPF公積金管理局】來說一說新加坡的CPF

二.CPF將如何影響公司?

新加坡各政府部門,都會根據公司的CPF繳納情況,來規定公司享有的一些權力和優惠政策。

MOM(新加坡人力部)

通常情況下,公司為本地員工按1000薪水繳納攻擊金,MOM則會為公司算為一個本地全職員工。(註:該員工不能在超過2間公司繳納CPF,超過則無法認定為全職員工),公司全職CPF員工數,將直接影響公司聘請外國人配額。

SP配額,需要6個全職CPF員工換取一個SP配額。

WP配額,需要12個全職CPF員工換取一個WP配額。

Entrepass(創業准證)更新,也需要每年公司增加2個全職CPF員工。

EP申請,雖沒有明確規定,但也需要有一定全職CPF員工。

(註:以上配額為大致情況,特殊行業,特殊國家員工,在人力部有不同的配額算法。)

IRAS(新加坡稅務局)

IRAS(新加坡稅務局)也會根據公司的本地全職CPF員工數,來決定公司是否享有一些優惠的稅收和政策。

例如大家比較熟悉的生產力及創新優惠計劃(PIC),則需要公司有3名全職CPF員工,才能享有相應的稅務減免或相應的現金津貼。

ICA(移民廳)

公司外國員工在申請PR(新加坡永久居民)時,公司填寫的本地員工數,也是根據公司本地CPF員工來確定的。雖移民廳從未公布希麼原因會影響申請,但政策君認為,只要是ICA想要的數據,都會不同層度的影響著申請批准率。

如果PR申請者為公司股東,則公司的本地員工數對PR申請影響將更深。

如果PR或公民,為自己家屬申請PR、LTVP或其他證件,他個人的CPF情況,也將成為申請批准與否的一個重要參考條件。

PR的更新時,CPF繳納情況,也將成為重要的參考條件。

當然還有其他的影響,歡迎大家留言查漏補缺,有錯誤的也希望指正。

三.那些行為將觸犯CPF相關法律?

員工的CPF對公司的影響極大,不少公司為了取得相關的政策優惠,非法繳納公積金。

經常見到的違法行為有:

替幽靈員工(phontom worker)繳納CPF。(即繳納CPF,卻沒在公司上班)

謊報工資,提高或降低CPF繳納金額。

遲繳納CPF。

若違反《僱傭法令》

僱傭員工新加坡本地員工,不繳納公積金或謊報公積金。

1.初犯者罰款介於$3,000到$15,000之間或監禁長達6個月, 或兩者兼施

2.重犯者罰款介於$6,000到$30,000 (不少於$6,000) 之間或監禁長

至12個月,或兩者兼施

若違反《公積金法令》

1.遲繳交公積金將必須繳付18%年利的利息(每月1.5%)

2.初犯者罰款介於$1,000到$5,000之間或監禁長達6個月,或兩者兼施

3.重犯者罰款介於$2,000到$10,000之間或監禁長達12個月, 或兩者兼施

4.如果僱主隱瞞公積金局有關雇員的公積金繳交,僱主會被罰款高達

$10,000或監禁長達7年,或兩者兼施。

《外國人僱傭法令》條例25(1)規定

任何僱主替沒有為他工作的本地員工繳納公積金,來提高他的外國員工配額的行為。

根據情況,將處以不超過$20,000的處罰。

雖然有以上的相關法律規定存在,但還是有不少公司存在不符合規定情況。人力部的案件中,甚至出現過公司替已經去世員工繳納公積金長達一年的情況,令人咂舌。

(資料來源:MOM.ICA.IRAS)

文章來源: https://www.twgreatdaily.com/cat39/node9233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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