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三名被告是林家亮(26歲)、方玲玲(45歲)和黃愛芳(52歲),他們各面對一項勒索,為達到目的讓人陷於恐懼的控狀。
(新加坡26日訊)跨國綁架案,獅城兄弟檳城遭綁架,綁匪越洋要家人在獅城交35萬元(約105萬令吉)贖金,新馬警方聯手在3天內破案,逮捕8人,獅城4人涉嫌恐嚇勒索。
4名年齡介於26歲至54歲的新加坡男女因涉嫌這起勒索案,遭新加坡警方逮捕,其中兩女一男今早被控上法庭。
新加坡《聯合晚報》報道,獅城落網的兩女一男今早在新加坡國家法院面控,被指企圖勒索35萬元贖金。
3人是在刑事法典第385節條文下被控,控制指他們為了勒索而致人於恐懼受傷害。一旦罪成,可被判入獄最長5年,男性並得接受鞭刑。
兩名女被告分別是黃愛芳(52歲)和方玲玲(45歲);男子林家亮(25歲)是3人當中最年輕的被告。
根據控狀,3人涉嫌在本月22日和24日(本周一至三)之間,企圖勒索一名叫林秋娟的女子,恐嚇對方若不交出美金25萬元(約34萬9905新元)的贖金,就會傷害黃家兩兄弟黃智豪和黃家豪。
林秋娟是黃志豪的未婚妻,她在22日晚上10時54分報警。
主控官向法官申請將3人還押新加坡中央警署接受調查,案件展期至本月4日過堂。
庭上揭露,2名遭禁錮的新加坡男子黃智豪和黃家豪還在馬來西亞協助大馬警方調查此案。
在這起案件中,兩名受害者沒有受傷,家屬也沒支付任何贖金。
另一女子還押接受調查
獅城4人涉嫌恐嚇勒索落網;另一女子仍還押接受調查。
據新加坡警方所發出文告,另一名被捕的女嫌犯仍未被控,目前正還押在警局接受警方調查。
據了解,警方或要從該女子查問更多關於她在這起案件所扮演的角色,然後決定以什麼罪行加以提控。警方必須在逮捕嫌犯的48小時內進行提控。
未婚妻深夜接勒索電話
被綁架的哥哥是準新郎,29歲未婚妻深夜接獲勒索電話,驚悉未婚夫與弟弟遭人綁架,立即報警。
警方文告指出,本周一晚上10時54分,一名29歲女子報警稱,接獲一通馬來西亞手機號碼來電,要求她支付25萬美元(約35萬新元),以換取她28歲未婚夫的自由。
據知,這名28歲的男子,周一與27歲的弟弟抵達大馬檳城,準備到那裡公幹。
豈料,兩人剛抵達不久,傍晚準備出外吃晚餐時,冷不防被4名大漢強行拖上車,之後載到酒店禁錮。
令人不解的是,綁匪為何有28歲哥哥未婚妻的聯繫,為什麼撥電向她索贖金?據了解,電話是從大馬撥來的。
未婚妻馬上報警,新加坡警方與檳州警方立即展開聯合行動。
記者今早走訪兩兄弟位於金文泰的住家,但無人應門,兩人目前還在檳城。
警員直衝樓上房間抓人
全程3小時氣氛緊張
據新加坡《新報》,廉價酒店櫃檯職員憶述,多達40名警員突然出現,當中10名直衝樓上房間抓人,全程3小時氣氛非常緊張。
獅城兩兄弟於周一晚上在檳城喬治市被4名大馬嫌犯綁架,住在當地酒店兩個晚上,並於星期三轉到丹戎道光的廉價酒店「香江旅社」。
「香江旅社」的一名櫃檯職員陳先生接受記者長途電話訪問時表示,獅城兩兄弟下午1時左右跟著那4人到櫃檯辦理手續,打算入住一晚。他表示,入住一晚的費用是100令吉(約35新元)左右。
「下午3時左右,10多名警員突然進入了旅社,衝到樓上。他們之後封鎖了整個酒店,沒人能夠進出,也不能夠去他們樓上的房間。」
陳先生表示,更多警察陸續到場,一共相信有30到40名警察進行調查。
「到了傍晚6時左右,警方就帶著這6人下來。4名大馬人雙手上銬,2名新加坡人則沒有沒有上銬。」
他補充,整個逮捕過程氣氛非常緊張。
4匪稱陪獅城兄弟到酒店「賭博」
一行6人租酒店,4匪當時聲稱,是獅城兄弟要入住廉價酒店,他們是陪兩人到酒店「賭博」,行徑可疑。
旅社職員陳先生表示,當時另一名同事辦理手續的時候,之後獅城兄弟打算入住一晚。
「背後的4名嫌犯則說,他們只是要來這裡賭博。」
另外,他們起初要入住在樓下的房間,之後又改變主意,決定拿樓上的房間。
職員表示,獅城兄弟當時行動自由。
獅城兄弟在喬治市被「禁錮」兩天
獅城兄弟也在喬治市被「禁錮」兩天。
喬治市酒店的職員告訴新加坡《新報》記者,他們確實從周一到周三入住酒店,並在周三早上左右離開。
不過,根據他們的記錄,入住酒店房間的只是獅城弟弟黃家浩,但是其他大馬嫌犯同樣有進出,例如其中一名泰裔嫌犯。
檳城下手獅城取贖金
據知,歹徒要求家屬在前天於新加坡交贖金。
經過一番調查後,警方終於核實了嫌犯身份,以及確認禁錮兩名受害者的地點。兩國警方前天採取救人行動。
據了解,兩名受害者是新加坡一名富商的兒子。這起勒索案的動機,相信涉及商業糾紛。
新加坡警方12天偵破3案件
新加坡刑事偵查局局長陳財喜副警察總監(調查及情報)昨晚在文告中,感謝馬來西亞警方在調查這起案件所給予的支持。
「得以迅速逮捕嫌犯,並安全救出受害者,新加坡警察部隊和馬來西亞皇家警察部隊的緊密合作扮演了重要角色。受害者家屬及時通知警方,並全力配合調查,讓警方從一開始就能採取行動,最終成功破案。」
另外,陳財喜表揚不辭勞苦的新加坡警員。「他們不顧勞累,日以繼夜,在12天內順利偵破3宗案件。雖然遇到挑戰,但警員依舊在調查中展現出毅力和堅韌的精神。」
除了這起勒索案件,刑事偵查局也偵破發生在蔡厝港德惠巷廟宇及後港一咖啡店的兩起謀殺案。
陳財喜指出,警方致力於維護新加坡的安全,並會盡一切努力追查嫌犯,將他們繩之以法,面對法律制裁。

涉嫌綁架的唯一男嫌犯林家亮。(圖:新加坡《聯合晚報》)
男被告面臨經濟困境
26歲男嫌犯5年前與妻子奉子成婚,目前面臨經濟困境,與哥哥一家同住蔡厝港四房式單位。
記者今早走訪林家亮位於蔡厝港的住家,他的大嫂受訪時證實他被捕,但表示對案件性質不知情。
根據婚姻註冊局記錄,林家亮2011年5月結婚。他的面子書資料顯示,他與妻子育有兩名年幼兒子。
大嫂透露,林家亮五年前是奉子成婚,兩個兒子分別四歲和五歲。
她也說,小叔目前面臨經濟困境,還有妻子和兩個年幼兒子要養,她和丈夫一直有提供他經濟援助。
根據會計與企業管制局記錄,林家亮是一家名為「Global Synergy Holdings」公司的董事,去年8月起擔任該職務。
大嫂說,該蔡厝港組屋單位目前住有兩戶人家,除了自己和丈夫與孩子,還有林家亮一家四口,據知至少有7人同住。不過,該單位是註冊在林家亮與妻子名下。

林家亮住蔡厝港,大嫂應門受訪時,證實他已被捕。(圖:新加坡《聯合晚報》)
被告妻子不相信丈夫犯法
林家亮的妻子與兩個兒子今早也在家,被告林家亮妻子親眼看見丈夫被逮捕時情緒激動,堅持不相信他有犯法:「他是個膽小怕死的人!」。
被告林家亮的妻子(25歲)今早受訪時憶述,前天傍晚5時許出門工作,丈夫則剛放工到家。
她當時在住家樓下和丈夫友人交談,準備要載送對方一程,卻突然看見丈夫從電梯走了出來。
「我看見丈夫雙手上銬,馬上沖向問發生什麼事情,警方說要協助調查。我根本沒有機會說話。」
她表示,這兩天都沒有接獲警方的消息,男方家屬頻頻撥電話給她問情況。

據婚姻註冊局記錄,林家亮2011年5月結婚,面子書照片顯示,他與妻子育有兩名年幼兒子。(取自面子書簿)
妻子堅稱丈夫不涉綁架案
「丈夫從小是一個膽小怕死的人。」
她補充,從14歲認識丈夫,兩人有兩個孩子,分別是四歲和五歲。她不曉得丈夫有沒有大馬朋友,還是私底下去大馬。
被告大嫂則表示,如今林家亮被逮捕,小姑(被告妻子)也很擔心,現在生活上有可能遇上經濟的問題。

涉嫌綁架的45歲女嫌犯方玲玲。(圖:新加坡《新報》)
女被告自稱是教師也是警察
女被告方玲玲自稱是教師也是警察,教鄰居孿生兒補習,未教書先索1600元(約4800令吉)薪水。
不願具名的鄰居表示,前年曾聘請方玲玲為小學四年級的孿生兒補習,而是方玲玲主動與她太太攀談提出。
「她說自己曾在小學教書10年,我要求看她的履歷但她稱已給太太過目。」
據鄰居描述,方玲玲每小時收費45元(約135令吉),兩個兒子共上3小時課程,被她教英文、數學和科學將近9個月,但成績卻一落千丈還不及格。
「她在開始教書前還曾要求預支一個月1600餘元的薪水,當時覺得有點奇怪。」
鄰居補充,孩子曾申訴,方玲玲在教書時會用手機、使用平板電腦教書不認真,在改作業時直接翻看答案,十分不專業,最後在去年年初將她解僱。
另外一名鄰居塔莎特(17歲,學生)透露,方玲玲與六旬母親一起住了10多年,平時母女沒有與鄰居打招呼。
「方玲玲自稱在警局工作,她時常都是穿Polo衫、百慕達短褲和拖鞋,再背斜肩包出門。」
女被告母親去年患癌動手術
鄰居透露,曾聽聞方玲玲的母親去年患卵巢癌,但據悉已動手術康復。
鄰居表示,將家中兩個網絡儀器借給方玲玲,但她只歸還一個,另一個儀器仍有人使用。
「我最後一次在過年期間看到她,她自稱在補習中心工作,但她從沒提過有經濟困難,沒有看到可疑事情。」
記者今早走訪方玲玲位於馬西嶺的住家,但敲門時無人應門。
另一名鄰居數天前看見便衣警員在組屋樓下觀察。
塔莎特透露,幾天前發現住家樓下有四五名便衣警員在徘徊,似乎在暗中觀察。
「但便衣警員沒有到單位,不清楚是否有關係。」
塔莎特補充,方玲玲與母親關係良好,時常一起吃飯。
「一周前,與方玲玲同齡的一名女人有到單位敲門,但發現沒有人在家就離開了。」
女被告曾被宣告破產
被告方玲玲曾被宣告破產,2000年也因冒充律師行騙,被判坐牢15個月及罰款1000元(約3000令吉)。
根據資料,方玲玲曾在1992年被宣告破產,列入窮籍。
另外據檔案資料顯示,方玲玲在1999年在福南中心的快餐店撿到一本銀行支票簿,她向一名36歲男子謝福清聲稱自己是一名律師,收取3000元(約9000令吉)律師費。
方玲玲也被控使用不同手法到處騙錢,最後在2000年被判坐牢15個月及罰款1000元(約3000令吉)。

涉嫌綁架的52歲女嫌犯黃愛芳。(圖:新加坡《聯合晚報》)
另一女被告3個月前動「開心」手術
女被告之一的黃愛芳,3個月前才因為心臟病動「開心」手術。
記者走訪黃愛芳住家時,好友鄭女士(54歲,清潔工)透露,育有一個28歲兒子的黃愛芳,去年11月因心臟病,曾開刀動手術,之後就一直沒有工作。
「兒子當時發現叫不醒母親,將母親送到樟宜綜合醫院動手術,才發現她患有心臟病。手術後,她每天都要吃藥,申訴喘氣很辛苦。」
黃愛芳佩戴著電子追蹤器,無法出國,有時早上出門看醫生,不過最多兩小時。
一般相信,黃愛芳之前曾犯法,目前接受緩刑監視,豈料如今竟涉案,被控上法庭。
鄭女士表示,她25年前在工廠結識黃愛芳,去年碰上對方的乾女兒,才重新聯絡上。
「我曾患青光眼,動手術後,右眼失明,黃愛芳曾照顧我,她生病後,兒子委託我照顧,我為報答她,所以才搬過來同住。」
一般相信,黃愛芳的兒子或親睹母親被捕,兒子並告訴鄭女士,指黃愛芳可能一段時間不回來。
「我昨天沒有看到她,從兒子口中才獲悉她可能一段時間都不會回來。愛芳住在兩房式租賃組屋已15年,與兒子關係很好,雖沒有跟丈夫一起住,但不知是否離婚。」
據了解,黃愛芳的兒子之前已搬去姑姑家,因此才拜託鄭女士照顧母親。
根據會計與企業管制局記錄,黃愛芳1991年曾經營名為「Zhanrong Employment Agency」的僱傭中心,但該公司已停業。

黃愛芳與兒子同住在亨德申路的租賃組屋。(圖:新加坡《聯合晚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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