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新躍大學生威逼利誘八名女子賣淫

威逼利誘八名女子賣淫 男大學生被重判

魏瑜嶙 2016年02月19日

(聯合早報網訊)男大學生威逼利誘八名女子賣淫,包括兩名未成年少女,他今天被重判坐牢六年三個月和罰款三萬元,成為首名在防範人口販運法令下被治罪的被告。

被告莫哈末凱魯安華(25歲)案發時是新躍大學學生,他在去年4月因毒品相關案件被捕,警方在他的手機里找到多條露骨簡訊,進而揭發他干下的上述罪行。他面對18項性侵未成年少女和牴觸防範人口販運法令(Prevention of Human Trafficking Act)等的罪名。

其中一名受害少女(16歲)去年3月在網上認識凱魯安華,她當時只有16歲。少女的父母離異,與母親關係疏離,因此上網找工作養活自己。

根據案情,同一時期,凱魯安華以「點點點先生」的身份在網上打招聘廣告,兩人因此取得聯繫。

凱魯安華一人分飾兩角,一邊以「點點點先生」的身份逼少女賣淫,另一邊卻自稱是「點點點先生」介紹的顧客凱魯,由凱魯扮演好人,聽少女傾訴她的問題藉機誘騙少女操淫業。由於少女是處女,她起初拒絕接客,但在凱魯安華雙重身份夾攻下,最終點頭答應。

法官馬修·約瑟夫下判時說,被告的行為無恥,利用少女面對的困境逼迫她們賣身,對她們造成嚴重傷害。

文章來源: https://www.twgreatdaily.com/cat39/node907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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