獅城教師竟性侵12歲女生

34歲小學前男教師網上結識12歲女生,雙方以「爸爸」和「女兒」相稱,竟趁上門探望時施狼爪,不僅用手指性侵她,還非禮她的私處,要她為他口交和手淫,結果被判坐牢21個月。案發於2014年3月8日中午12時,地點是女生的組屋住家,受害女生如今已14歲,法官諭令媒體不得報道女生的身份。被告杜濤(現在35歲)是小學華文教師。

他一共面對四項控狀,指他案發時,在一組屋單位里,用手指非禮一名當時只有12歲少女的私處、對女生又摟又抱,要對方幫他手淫和口交。

被告去年六月被控後,控方以其中兩項罪狀加以提控,其餘的交由法官下判時考慮,被告今天認下所有罪行。

根據案情,被告在案發一星期前通過網絡社交媒體「美拍」結識當時年僅12歲的受害女生。

女生之後在網上公開自己的微信號,被告加入聯繫後開始和她聊天。期間,女生髮了自己身穿校服的照片給被告,告知自己是名小學生。

由於兩人年齡差距大,女生稱被告為「爸爸」(Daddy),反之,被告就稱女生為「女兒」。

然而,被告在與女生的交談中一直表達想和女生有性接觸的慾望。

2014年3月8日當天,女生因朋友取消聚會而覺得悶,加上被告一直說想探望她,於是發簡訊邀請被告到家裡。

被告進到女生住家後,趁她在吃午餐時從被告抱住女生、兩人擁吻後,被告帶女生進房間。

在房間裡,被告親吻和非禮女生,過後,他抓住女生的手,要進一步行動時,警方突然敲門,被告當場落網。

控方指被告道德腐敗

控方指被告道德腐敗,利用網絡傷害年幼女生。

主控官葉婉婷副檢察司今早在庭上表示,受害女生年幼,只是一名小學生,而他的年齡卻足足大了受害女生20多歲,這足以加重他的罪行。

此外,被告是有預謀犯案,通過不斷和女生保持聯繫,還通過簡訊不斷向受害女生髮送挑逗性的對話,提出要和她有性接觸的要求。

主控官也說,被告身為教師,被告的行為已道德腐敗,案發當天如果不是警方收到消息後及時上門阻止,受害女生可能難免要遭受更大的傷害。最後,主控官促請法官判他入獄21周。

已婚剛獲麟兒

被告已婚剛喜獲麟兒,聲稱無法看孩子成長已是最大的懲罰。

據婚姻與註冊局的記錄,被告在2005年同一名本地女子註冊結婚。

他的代表律師今早在庭上替他求情說,他已知錯,對自己的行為深感後悔。

此外,他的老婆剛生下一個兒子,他知道自己得坐牢,已失去了陪伴兒子成長的機會,這對他而言已是最大的懲罰。

被告也說受害女生邀請他上門、向被告要錢。

最後,他對女生及她的家人表示道歉。

文章來源: https://www.twgreatdaily.com/cat39/node8994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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