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老婦不滿女傭吃魚,對她拳打腳踢,把漂白水倒在她手上。
被告林慧蕾(75歲)不認罪,案經審訊罪成。法官因她患精神分裂症,今天判她21個月緩刑監視。
案發時,被告和兩個女兒蔡秀萍(44歲)及蔡秀薇(42歲)住在武吉知馬嘉楓園公寓。菲律賓籍女傭佐娜(26歲)的僱主是蔡秀萍。
蔡秀萍和蔡秀薇也涉嫌傷害佐娜,蔡秀萍審訊罪成後稱案發時患精神分裂症,法庭下令進行行「紐頓聆訊」(Newton hearing),以釐清她的精神狀況,因此還未判刑。
至於蔡秀薇則在審訊後被判罪名不成立,控方已向高庭上訴,案件在審理中。
被告共面對五項控狀,控方以一項蓄意傷人和一項以危險手段傷人的罪名進行審訊,另外三項暫時擱下。
案件發生在2012年10月29日晚上,根據控方的證據,案發當天早上,被告叫佐娜把爐灶上的食物吃完。她吃了米粉和三文魚。不料,到了晚上,被告稱沒讓她吃魚,因此對她拳打腳踢,還拉她的頭撞牆。被告也拿漂白水倒在她手上。
後來,佐娜從房間窗口爬出去,跳到屋頂上逃跑。她的雙腳腳踝骨折。
被告是在去年5月13日罪成,辯方提呈精神狀況報告,指被告當時患精神分裂症,產生錯覺以為女傭要害她。而這在很大程度上導致她犯案。
有鑒於此,法官要控方提呈緩監報告,今天呈堂的報告認為被告適合接受緩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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