獲國大獎學金赴麻省深造 女博士毀約 4擔保人遭殃

獲國大兩份獎學金,還被送去美國麻省理工學院念博士,豈料女博士畢業後被指不回國,結果四名幫她做擔保人的好友與同學需承擔七萬元毀約金,有擔保人找上女博士在馬六甲的父母,但父親稱:「不要找我,找她就好。」

三天前面簿流傳一則關於該名來自馬六甲的女博士,被指與國大簽署兩份合約,包括贊助她在國大念機械工程的學士課程(1993至1997年),與送她到美國念生化醫藥科學的博士課程(2000年至2005年),有關費用超過70萬元。

不履行合約回國工作

不料她念完博士後,被指不履行合約回國工作,國大對她的四名擔保人索償。

擔保人在面簿說她沒有良心,還說「我們在她需要幫助的時候伸出援手,但她卻這麼做。」

四名擔保人經過與國大代表律師協商後,願意私下和解,但賠償數額不得對外公布。

據本報探知,四人需承擔七萬元的毀約金。本報聯繫上在面簿帖文的王先生(43歲,水務科技公司經理),不願透露名字的他指自己是其中一個擔保人。

他承認他們有的已經完成賠償,有的還在分期付款,但不便透露數額。

他說,他們四人都是女博士在國大的同班同學或好友,女博士當年是班上的模範生,成績都在三甲之內;每每有同學跟她請教功課,她都願意教導。

「那時她來找我幫忙,說只能請本地人做擔保,我相信她才答應。」

過後他們就沒再聯繫,直到這兩年,四人分別獲校方通知才知道她博士畢業後,被指沒回來履行合約,所以學校要向他們索償。

他表示過後取得對方電郵,兩人通過電郵聯繫,她透露已委任律師與國大接洽。

「但當我提及我們四人已正在賠錢給學校,我要她承諾還錢給我們時,她一直拖延與不願作出承諾。」

如今他在面簿帖文,也獲得其他三名擔保人同意和支持。

加拿大找到高薪工作

據他了解,對方在加拿大找到一份高薪工作。

越想越不甘心,去年八月王先生前往女博士父親在馬六甲的店鋪,希望對方代女兒還錢給他們。

他聲稱,沒想到對方當時說:「我不管,那麼多錢,你找她去拿吧!」

稱怕回新找不到工作

女博士父親表示,女兒擔心回來新加坡找不到工作才留在那裡,目前她已聘請律師處理此事。

女博士父親在馬六甲經商,本報今早打電話聯繫上他時,他第一次的回應是:「這個東西你不要跟我講!」,過後馬上掛電話。

在第二次的通電話時,他才對女兒的情況稍作解釋,指女兒目前在加拿大做研究工作,目前單身,寄宿在當地的親友住家。

他說,當年女兒不回來,是因為擔心找不到工作;如今國大在加拿大聘請律師向女兒追討毀約金,女兒也已聘請律師跟對方洽談,目前女兒是想透過分期付款還錢,但對方還沒回應。

他也表示,據他知道,其實這種情況並不罕見,女兒也不是第一個這麼做。

詢及去年八月有擔保人找上門,他說對方來討錢,還到處派海報,當時他有針對此事報警

王先生則解釋,當時海報內容有先給女博士家人過目,他也知道對方會報警,但他只是去討公道,所以並不擔心。

子宮長瘤開刀

女博士子宮長瘤,一周前剛動手術,目前在家休養。

當本報詢問女博士父親如何能聯絡上女博士時,對方表示,女兒剛動手術不久,不便打擾她。

他表示,女兒做身體檢查時發現子宮長瘤,一周前剛動手術切除,目前在加拿大親戚的住家休養。

他也說,加拿大的公司福利很好,女兒也完全不用為醫藥費和工作擔心。

針對面簿帖文,新加坡國立大學發言人受詢時表示,基於這是私人事情,校方不便發言。

擔保人有權追討賠償

資深律師許海強受訪時說,馬六甲女博士沒有履行合約,導致擔保人蒙受損失,擔保人有權向她追討賠償。

但他也表示,馬六甲女博士如今在加拿大,擔保人得在當地,通過法律程序向她索討賠償。越洋追討損失,恐怕耗時耗錢。

許海強強調,成為擔保人是非常重大的責任,最好先諮詢律師,謹慎考慮,不可隨便同意當擔保人。

他也點出擔保人責任的一大誤區。若一份合同有超過一名擔保人,人們總以為是所有擔保人平分責任,但實際上,許多銀行等大機構的合同都會註明「共同及個別」(joint and several)法律責任,這意味著在違約的情況下,機構可向個別擔保人追討所有賠償。

「我曾經處理這樣的案件,兩名擔保人一個在新加坡,一個在馬來西亞,因海外索償比較麻煩,索償的本地機構只找那名在新加坡的擔保人。」

他也說,若所有擔保人中有一個比較有錢,索討機構也可專向這名比較富裕的擔保人索償。不過這名擔保人,過後也有權向其餘擔保人追討損失。

文章來源: https://www.twgreatdaily.com/cat39/node8686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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