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用空頭支票騙走新娘?原本8000元的婚姻介紹配套,男子只付了2000元定金就把越南新娘帶走,婚姻介紹所老闆指新郎付餘款的支票不能兌現,新郎則說介紹所的定價不老實,給2000元已經「仁至義盡」。
紅娘公司老闆林馬可(53歲)本月16日在自己位於烏節路的越南新娘國際婚姻介紹所,替一名本地男子與一名越南女子安排相親。
兩人看對了眼,同意結婚,介紹所的收費是8000元,他先收了對方2000元的現金定金。
林馬可說:「男子後來開了一張支票給我,說是要付清餘款。」
他當天便把支票拿去進帳,可是到了19日,當他檢查銀行戶頭時,發現那支票根本沒進帳。於是他致電給男子了解情形。
男子在電話里承諾,當天晚上會用現金把餘款交給他,可是後來卻沒有下文,接著就聯絡不上了。
林馬可告訴記者:「我之後到越南出差五天,天天都打給他,可是他一直不聽。我昨天接到銀行通知,竟說他的戶頭已被關閉。」
「我便傳簡訊給他,說他用關閉的戶頭開支票是不對的,我有權報警。哪裡知道他竟回覆說他沒興趣跟我談!」
期間,林馬可也發現越南新娘已不知所終,他相信她應該已經和那名男子在一起了。
「他如果是有什麼困難可以和我商量,錢可以慢慢付,沒有必要把事情搞成這樣。」
林馬可在昨天中午,已經向警方報案。
新郎指紅娘公司收了錢沒做事
男子表示,紅娘公司收費卻沒做事,所以他付2000元,已經是仁至義盡。
準新郎許先生(自僱人士)昨晚接受本報訪問時表示,他不是欺騙紅娘公司,而且銀行戶頭也沒關閉,是他指示銀行不讓支票過帳。
他說,紅娘公司收的8000元里,包括未婚妻來新的機票、身體檢查費用和在婚姻註冊局訂婚的費用。
「可是,我從未婚妻那裡知道,原來她去年12月來新加坡探望表姐後,就一直沒有回去,機票不是紅娘公司付的。公司也沒帶她去做身體檢查。」
「他們收的錢和他們提供的服務不符,我給他們2000元,已經是仁至義盡了!」
本報針對許先生的指控,向林馬可求證。
林馬可說:「顧客不把帳付清,我哪裡有辦法做事。如果我做了事,他們不還錢,那我怎麼辦?」
准新人情人節結連理
准新人已敲定日期,將在下個月14日情人節共結連理。
記者昨日走訪許先生的家,應門的是許先生的母親和一個約五歲的女童。許先生的母親說女童是兒子的女兒。 屋內有一名越南女子,相信就是許先生的未婚妻。女兒與越南女子看起來關係似乎不錯,在記者詢問時,女兒已稱越南女子是她媽媽。
許先生告訴記者,他第一次與未婚妻見面時就覺她得不錯,相處下來也很融洽。他對未婚妻各方面都感到很滿意,所以才決定儘快和她完婚。
轉載請註明來源:今天頭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