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小安琪目前人在柔佛靠近新山的某個小鎮,不僅安全無憂,還胖了一公斤,甚至懂得叫養父養母作「爸媽」。但她可能很快要與「爸媽」再度分離,因為這對獅城夫婦願意放棄領養,把小安琪交還給其親屬照顧。
自傳出兩歲女童張安琪疑被父親以4000新元賣掉後,小安琪的下落頓時成為新馬人民關注的焦點。
據本報探悉,小安琪目前人在靠近新山的一個小鎮,由獅城夫妻在柔佛的一名親屬照顧。
而新山南警區主任蘇萊曼也向當地媒體透露,女童還在新加坡夫婦手上。
小安琪的姑丈羅捷成(50歲)今天早上受訪時證實,代表獅城夫婦的柔佛古廟管委會創會主席葉沅明,昨晚已找他們交代整個事情的來龍去脈,並澄清獅城夫婦沒涉及買賣兒童,他們只是要領養小安琪。
羅捷成表示,對方也告知現在小安琪人在新山附近,有人照顧著她,小安琪很安全,而且很健康,還胖了一公斤。
葉沅明通過電話接受本報訪問時說,他已接受新加坡夫妻的委託,協助他們處理在新山的事宜。
他說,昨晚已見過小安琪的姑丈和姑姑並說明一切,接下來他將協助雙方解決問題,儘快安頓小安琪的生活。他說,下周一也會安排獅城夫婦在新山召開記者會,交代來龍去脈。
據他了解,小安琪如今有女傭協助照顧,一個月前已經懂得叫獅城夫婦「爸媽」,還會自己解決大小便和刷牙,她很乖巧,生活也很規律。
但如今事情進展至此,他說只要小安琪的親屬有能力照顧她,對方願意把小安琪交還給親屬,一切以女童的利益為優先。
小安琪目前人在柔佛靠近新山的某個小鎮,安然無恙還胖了一公斤。(檔案照)
馬警方證實獅城夫妻領養女童
馬國警方證實,小安琪是被新加坡夫妻領養走的。
《中國報》報道,新山警方已證實,小安琪是以領養的方式被新加坡籍夫妻帶走,目前已在安排送回新山。
據本報了解,柔佛警方已聯繫上這對夫妻,該夫妻目前正在整理所有領養和法律的文件。
他們將在下周一前往柔佛,與負責小安琪案件的查案官會面,並針對案情作出解釋。
左圖:姑丈羅捷成希望周一能看見小安琪。右圖:擔心小安琪的安危,姑姑張美玲多日來以淚洗臉。(檔案照)
獅城夫婦三年前已計劃領養小孩
獅城夫婦受高等教育,丈夫是財務主管,早在三年前已計劃領養小孩。
據了解,這對獅城夫婦受過高等教育,平常以英語交談,丈夫是本地一家集團的財務主管。
他們為人謙遜有禮,曾與他們見面的人都聲稱,夫婦倆為人老實、敦厚,因膝下無兒,才領養小安琪。
但小安琪被指失蹤後,兩人才意識到領養程序或出問題,馬上通過相熟友人聯繫人在新山的葉沅明。
葉沅明表示,昨天已與獅城夫婦見面,但小安琪並沒有跟隨過來。他們當時出示了辦理領養手續的相關文件,包括領養申請書、小安琪父親的同意公證書和小安琪的報生紙。
他說,這對夫婦2013年就已計劃領養小孩,而且依循領養步驟,還曾上「領養課程」。
小安琪的父親,張姓男子的面簿。(取自面簿)
以為她被賣到泰國 姑姑急找人
以為小安琪被賣到泰國,姑姑和姑丈緊張找人,還拜託朋友去吉蘭丹邊境查詢小安琪的出入境記錄。
姑丈羅捷成表示,警方日前逮捕的三人中,有一名泰國女子,為此他一度以為小安琪被賣到了泰國。
他說,當時他非常擔心小安琪的安危,很緊張地四處找人,還拜託朋友到吉蘭丹邊境查詢小安琪是否有入境泰國。
如今,他知道小安琪人在柔佛,安然無恙,還胖了一公斤,這才鬆了一口氣。
姑丈準備銷案
獲悉小安琪的下落,姑丈昨晚終於能安眠,準備到警局銷案。
姑丈羅捷成表示,為了小安琪一事,連日來睡不好,一直擔心她的安危。
現在事情告一段落,他說凌晨2時睡到今早9時,第一次睡那麼好。
他說,會聽從葉沅明的建議,準備到警局銷案,讓案件了結。
葉沅明證實已勸解小安琪的姑姑和姑丈到警局銷案,這樣才能儘快作出安排讓兩個家庭見面。
不過,他說小安琪的親生父親事後曾向警方報案,聲稱女兒被五名相識的人帶走,所以他也要找小安琪的父親,以便讓他也到警局銷案。
羅捷成表示,自從小安琪父親錄完口供,撥電向他討「德士錢」後,就與他失去了聯繫。
「我相信他現在正流落街頭,他在新山只有我們這個親戚,我曾找過他的朋友和他常去的地方,但沒有人看到他。」
小安琪父親的面簿自11月24日後就沒有更新,面簿中也沒看見有小安琪的照片。
姑丈:願意接手照顧她
獅城夫婦願意歸還小安琪,姑丈表示肯定會接手照顧,因為他們也沒有孩子。
小安琪的姑丈羅捷成(家具工人)和姑姑張美玲(37歲,煮炒攤助手)目前住在新山,張美玲則在新加坡工作。
針對獅城夫婦要視兩人的經濟能力才決定歸還小安琪,羅捷成向本報表示,兩夫妻肯定有能力照顧小安琪。
他說夫妻倆沒有孩子,一直都當小安琪是自己的女兒。
詢及小安琪已經懂得喊養父母叫「爸媽」,羅捷成說,畢竟小安琪只跟了對方一個多月,而小安琪曾跟他們生活一年多,所以並不擔心她會不習慣。
「我們才是她的親人,當然是我們照顧比較好。」
付錢領養合不合法?
付錢領養到底合不合法?受訪律師表示,領養者給予合理的補貼不違法。
小安琪的父親日前承認在交出小安琪後,曾收到了1萬2000令吉(約4000新元)。
針對獅城夫婦被指曾給錢,律師鍾廷輝表示,只要這是補貼金就不違法。
他解釋,之前有領養案例,領養者領養外國小孩時,因要負責對方的機票等開銷,曾支付更高的補貼金,所以數千元的補貼是不足為奇的。
至於還沒完成領養程序,小安琪就被帶到新加坡生活的問題,他說領養程序需時近九個月,若這段期間,小孩沒人照顧,可提早被領養者照顧。
他也說,一旦完成領養申請,孩子年紀比較小(最好是10歲以下),還可能獲得新加坡的出生證明,而且落實了領養關係後,孩子還能擁有遺產繼承權。
律師鍾廷輝(圖/檔案照)
申請領養步驟
根據社會及家庭發展部的網頁,申請領養的步驟和程序如下:
1)參加領養簡報說明會
2)申請家庭狀況評估
3)選擇領養對象
4)獲得孩子父母的同意公證書
5)獲得孩子所有的身份證明文件
6)為孩子申請眷屬准證(Dependant’s Pass)
7)逐條列明獲得孩子所花的費用(若有)
8)向家事法庭提出申請
9)法庭為孩子委任領養監護人
10)出席社會及家庭發展部的面試
11)申請審理日
12)審理申請
13)家事法庭審理結果
14)若申請不成功,需歸還眷屬准證
網友看法不一
網友對小安琪案件發表看法,有些認為小安琪能被歸還是好事,有些則認為把小安琪留在新加坡才有助於她的成長。
本報前天報道小安琪的案件有突破性發展,報道出街後的連續兩天,許多網友都透過本報的面簿發表意見。
部分網民認為,小安琪能由親戚照顧是好事。
Johan就寫道:「最好是由女童親戚來照顧她,送回父母難免會被其毒父再賣掉,那就不妙了!」
Aiyee也認為小安琪的安全最重要:「平安健康,找到就好。」
但也有網民認為,小安琪應該留在新加坡,繼續由養父母照顧。
佐佐說:「如果原本的家庭沒能力照顧她倒不如讓人領養。讓她回去父親那裡不知道什麼時候毒癮來又把她賣了。不是每次這麼幸運找得回來的。」
Lileen Khoo也認同:「親戚如果沒能力,沒辦法照顧小女孩成長,那就讓獅城夫婦領養吧!我知道會很不捨得,但總好過讓她回到那吸毒爸爸的身邊來得好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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