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名被告涉嫌從慕斯達法購物中心(Mustafa Centre)的錢幣兌換商店竊走12萬元,迅速逃到馬國,不過最終被逮捕引渡回新。圖為去年8月25日,四名被告被警方押回現場,搬演案發過程。(檔案照)
專程飛來獅城干案,三墨西哥男女及一名智利男子趁錢幣兌換店職員上廁所,合謀偷走共值12萬2424新元的各國貨幣。
男被告分別是亞巴和(46歲,智利籍)、阿福蘇(59歲,墨西哥籍)和喬爾(35歲,墨西哥籍),各被判坐牢22個月,女被告則是來自墨西哥的丹尼拉(30歲),被判坐牢20個月。
案發今年8月12日晚上大約7時56分,地點是在小印度一帶的賽阿威路,慕斯達法購物中心(Mustafa Centre)的錢幣兌換商店。
根據案情,四名被告與一名仍潛逃的同夥案發當天,一起從寮國搭飛機來獅城。入境後,五人就擬定計劃鎖定受害錢幣商干案,他們大約晚上7時就到現場去觀察、徘徊和等待機會下手。
閉路電視畫面顯示,他們一直留意錢幣兌換店職員的舉動,在7時15分,看到一職員下班前將一些錢裝進袋子,交給另一名同事。
該同事在7時53分左右打開鐵閘上廁所,仍逍遙法外的同謀立即上前塞了個東西,防止那鐵閘關閉,並趁機與在櫃檯後的職員講話。
其他被告也在此時「各施其職」,女被告看水,其他的也分散其他職員的注意力,喬爾則迅速打開鐵閘,伸手拿走那一袋錢幣。
得手後,五人迅速離開現場,並在酒店內分帳,但女被告沒有分到錢,他們隔天一起逃往吉隆坡。
警方接獲報案後發出通緝令,最後與馬來西亞警察合作,成功於8月21日在四人準備飛往香港時將他們逮捕歸案,引渡回新加坡。
被偷走的包括美金、歐元、瑞士法郎、泰銖等多國錢幣,總值12萬2424新元。
女被告哭紅雙眼
四名被告落網後,千里之外的親友東借西湊,甚至典當籌錢,歸還偷來的錢。
案件今早下判前,三名男被告一早就被押上犯人欄,唯獨不見女被告丹尼拉的蹤影。
開庭時,她才被帶出來,記者發現她仍在不斷垂淚,哭紅了雙眼,在聽法官下判後,更是泣不成聲。
代表律師求情說他們遠在千里之外的親友到處借錢、甚至典當了家當來籌錢才能盡數歸還,求法官判監4月以示懲罰就好。
專程飛來干案 法官:加重罪行
控方認為被告等人專程飛來新加坡干案,罪行嚴重,促請法官嚴懲各判監30個月,轉移帳款的罪行則判監四個月。
法官在下判時表示,四人專程飛來新加坡干案,而不是來旅遊,偷竊案明顯有預謀而且勢在必行要得逞,已足以加重罪行。受害人最終雖沒有損失錢財,但這只能是他們唯一的求情因素。
他說:「我們必須發出一個強而有力的信息,我們無法容忍外國人專程來新加坡犯法。」
法官下判時說,女被告沒分到贓款,給予較輕的刑罰,判她入獄20個月,而其他的男被告則需坐牢22個月,非法轉移贓款的罪名則需入獄4個月,兩項刑罰得以同時執行,他們因此各要坐牢22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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