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國會審議通過《外國工人僱傭法案》修訂稿,並將法案更名為《外國人力僱傭法案》(以下簡稱《新法案》)。該法案適用於所有外籍工作準證持有者,包括Employment Pass, S Pass和Work Permits.
《新法案》與《外國工人僱傭法案》相比,主要修訂了以下內容:
一、明確立法權限
《新法案》將原由移民廳負責的工作準證簽發權和人力部負責的工作準證管理權合併,統一由人力部執行。《新法案》規定,人力部工作準證局負責簽發並管理與所有外國人在新就業有關的事務,移民廳只負責外國人入境和居留事務。為此,新法案將舊法案中「外國工人」(FOREIGN WORKER)的表述改為「外國雇員」(FOREIGN EMPLOYEE)。法案名稱也由原來的《外國工人僱傭法案》(EMPLOYMENT OF FOREIGNWORKERS ACT)更名為《外國人力僱傭法案》(EMPLOYMENT OF FOREIGNMANPOWER ACT)。
二、提高處罰並新增違法行為
(一)針對不法僱傭行為,《新法案》將僱主逃避勞工稅、剝削工人福利等行為的處罰標準,由原來的處以相當於24-48個月的勞工稅罰款或1年監禁提高到處以最高15000新元罰款或1年監禁或二者並罰。
(二)針對不法就業行為,《新法案》將外國人採用違法手段,通過製造假文件、為獲得工作準證而虛假聲明工資待遇、非法買賣、轉換工作準證或持有偽造工作準證等違法行為的處罰標準,由原來的最高4000新元罰款或1年監禁提高到最高15000新元罰款或1年監禁或二者並罰。
(三)引入新的違法行為。《新法案》規定,在申請工作準證過程中,無論僱主或外籍工人明知向人力部提供了虛假信息而不予舉報的,最高可處以5000新元罰款或6個月監禁,或二者並罰。
三、提高就業檢察部門的執行能力
就業監察執法人員在執行任務時會遇到一定程度的危險,而執法人員依據舊法案條例所配備的裝備不足以有效制服一些具有攻擊性的嫌犯,往往導致嫌犯逃脫,甚至有時執法人員受到傷害。《新法案》規定就業監察部門執法人員可配備警械執行公務,並授權就業監察部門可以直接逮捕有如下嚴重觸犯法規行為的本國或外國犯罪嫌疑人:非法僱傭;提供虛假信息;買賣或製作假工作許可;非法持有偽造工作許可並妨礙人力部調查。
四、進一步擴大可引進中國工人的行業
《新法案》進一步放寬對引進中國工人的行業限制,具體為:
(一)新加坡海事業公司可以聘用不超過公司外籍員工總量75%的中國工人。
(二)新加坡製造業公司可以聘用不超過公司外籍員工總量20%的中國工人
(三)新加坡服務業公司可以聘用不超過公司外籍員工總量5%的中國工人。
常見違法行為及處罰
一.沒有合法工作準證打工
這也就是坊間所稱「打黑工」。EFWA第5.1-5.3條及10.1條規定,在新加坡非法打工:
1.僱傭方將會被處以$5,000-$30,000罰款或是最高12個月監禁,嚴重者兩項處罰同時實施;
2.被僱傭者將被處以最高$20,000罰款或者最高2年監禁,嚴重者兩項處罰同時實施;
3.自僱工作者沒有合法工作準證,將會被處以$20,000或者最高2年監禁,嚴重者兩項處罰同時實施;若有再犯,將會被判處1個月——2年監禁,並且處以最高$20,000罰款。
二.辱罵傷害外國勞工
EFWA第22.1.a條規定,對於外國勞工無故辱罵、傷害外國勞工的僱主,將會被處以最高$10,000或者最高12個月監禁,嚴重者兩項處罰同時實施。
三.毀壞工作準證
EFWA第14條,丟失、毀壞、隨意塗畫工作準證,最高將被處以$10,000罰款。
四.檢查時沒有工作準證
EFWA第22.1.b和22.1.c條規定,人力部相關檢查員檢查時,不能提供工作準證,將被處以最高$10,000罰款或者最高12個月監禁,嚴重者兩項處罰同時實施;如果阻撓檢查,所受處罰相同。
五.工作準證弄虛做假
1.EFWA第22.1.d條規定,申請工作準證時提供虛假信息(包括虛假學歷),將被處以最高$20,000罰款或者最高24個月監禁,嚴重者兩項處罰同時實施;
2.EFWA第22.1.e條規定,將自己的准證交予他人使用,倒賣、偽造、非法篡改准證,將被處以最高$20,000罰款或者最高24個月監禁,嚴重者兩項處罰同時實施;
3.EFWA第22.1.f條規定,使用或持有偽造准證、他人准證、非法篡改准證,將被處以最高$20,000罰款或者最高24個月監禁,嚴重者兩項處罰同時實施。
六.准證的保管和取消
1.EFWA第22.1.g條規定,任何對於准證保管條例的違反——他人使用、移交、在7日之內返還持有人,工作準證丟失的相關辦理,地址發生變化要在14天之內通知人力部相關部門,將被處以最高$10,000罰款;
2.EFWA第9.2條規定,僱主要取消准證,應在7日之內並且歸還准證,否則將被處以最高$10,000罰款;
3.EFWA第9.1條規定,僱主一旦收到人力部關於暫停工作準證的通告,應立即終止和外國勞工的僱傭關係,否則將被處以最高$10,000罰款。
七.虛交CPF
EFWA第25.1條規定,禁止虛交CPF,否則將被處以最高$20,000罰款。
八.非法勞務中介
1.EFWA第22.b.1條規定,非法勞務輸入,將被判處6個月——2年的監禁,並且將被處以最高$6,000罰款;若被查實其中6項罪名,將在這些處罰之外另加鞭刑。
2.僱傭無勞務執照員工,將被處以最高$5,000罰款;
3.偽造勞務執照或者非法篡改勞務執照,在僱工方面提供任何虛假信息,將被處以最高$15,000罰款或者最高12個月監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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