母女虐傭:做錯事就扣錢 女傭月薪扣剩30元

母女三人被指虐待女傭,每天要她從天未亮工作至午夜,女傭做錯事就扣她薪水,導致原本月薪是450元的女傭,每月只領取30元!

晚報日前報道,74歲老母不滿女傭吃錯魚,拳打女傭、漂白水淋身,大女兒則拉女傭頭髮賞巴掌,小女兒也被指掌摑女傭。女傭最終忍無可忍從六樓跳窗逃走,雙腿骨折。

母親林慧蕾於今年5月13日被判虐傭罪成。

姐姐蔡秀萍

母親與姐姐罪成

三人都不認罪,經審訊後,母親林慧蕾(74歲,退休)和姐姐蔡秀萍(43歲)被判罪成,目前等待判刑。

法官認為證據不足判妹妹蔡秀薇(41歲)無罪,控方不服裁決上訴高庭,高庭司法委員施奇恩今早審理這起案件。

妹妹蔡秀薇(41歲)面對一項蓄意傷人控狀,指她在2012年5月某日掌摑菲律賓籍女傭佐娜(26歲)臉頰。

案發時,蔡秀薇是審計經理,她和丈夫、女兒、母親和姐姐住在在武吉知馬嘉楓園公寓。佐娜於2011年12月開始在他們家工作,蔡秀萍是她的僱主。

控方在書面上訴陳詞中指出,女傭的供詞揭露,她的月薪原本應該是450元,但當被僱主指責說做錯事或弄壞東西時,他們就扣她薪水,導致她工作首七個月,每個月只領取30元。

女傭稱,直至她逃跑摔傷住院後,僱主才一次過付她應得的薪水。

女傭在透露,她每天工作長時間,早上5時45分起身工作,直至午夜或凌晨1時才睡覺;僱主們也不給她足夠的食物吃,導致她在10個月內暴瘦8至10公斤。

女傭稱,她沒有休息日,不准與外界接觸,也無法使用手機。

妹妹罪名不成立 控方吁推翻裁決

控方指女傭頻受虐待,不記得被妹妹掌摑很合理,吁推翻國家法院法官的裁決。

妹妹蔡秀薇虐傭案今年1月在國家法院審理,斷斷續續審訊五天。

女傭供稱,2012年5月,蔡秀薇開始虐待她;她記得有一次蔡秀薇因為「婆婆」(林慧蕾)生氣,便掌摑她臉頰。

但當被問及蔡秀薇是哪一天、什麼時候或為何事掌摑她時,女傭卻無法記得細節。

蔡秀薇當時辯稱,她確實有罵女傭,但沒有掌摑女傭。

控方今早庭上陳詞時指出,女傭因為頻頻受虐,她不記得某一次被掌摑的細節很合理,倘若她記得非常清楚,那可能是捏造的謊言。

但蔡秀薇的代表律師駁斥,事實是沒有足夠證據證明蔡秀薇的虐傭行徑,國家法院法官也有觀察到女傭供證時顯得猶豫不定。高庭司法委員擇日裁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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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來源: https://www.twgreatdaily.com/cat39/node7662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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