尋人公司女職員胡曉萍(左三)協助警方將女歌星帶上警車。(吳偉國攝影)
中國女子受聘來獅城當歌星,下機後卻沒到歌廳,疑躲在裕廊組屋偷賣淫;歌廳老闆在機場苦等三小時見不到人,請專家追查後發現女子在賣淫,於是布局捉人,
昨晚,歌廳老闆請人喬裝尋歡客,按時上門,捉女郎一個措手不及,還報警捉人。本報記者全程直擊了組屋捉人的一幕。
在惹蘭勿剎經營Beer Heaven歌舞廳的吳先生(60歲),上個月通過中介聘請一名來自廣東的女歌星。對方原定10月10日抵達新加坡,當天他到機場接機,苦等三小時,女歌星卻遲遲沒出來。
他說,女歌星如果就此失蹤,歌廳付給人力部的5000元保證金就得泡湯,他於是到警局備案,並聘專門尋找失蹤外籍工人的公司找她。
後來他發現,女歌星早在9日就提前抵新,但她沒向吳先生報道,而是自我「蒸發」掉。
尋人公司追查不久之後,要吳先生從一個賣淫網站上「認人」,結果他一眼就把女歌星認出來。
「她也真夠大膽,網站上的照片,跟她寄來應徵是同一系列的照片,所以我很確定是她。」
根據網頁,女歌星聲稱今年24歲,以「琳琳」的假名上網招客,聲稱在達曼裕廊一帶提供「服務」。
掌握了女歌星行蹤,尋人公司於是派人喬裝尋歡客,要求對方提供服務。
昨晚近10時,歌聽老闆和尋人公司共7人來到崗景路第339D座組屋,當場拆穿女歌星,還撥電通知警方。
警方發言人受詢時證實,一名26歲的女子因違反與僱傭條例被捕,案件還在調查中。
尋人公司女職員胡曉萍(左三)協助警方將女歌星帶上警車。(吳偉國攝影)
抵新後稱聯絡不上老闆 被人載去芽籠
女歌星抵新後,聲稱聯絡不上老闆,跟著被人載去芽籠。
26歲的女歌星,來自廣東,東窗事發後,一度躲在房間不肯開門和關燈。
後來在尋人公司女職員的勸說下,她無奈走出房間,並聲稱自己很多東西都不知道。
當被追問為何會提早入境和沒到公司報道,她說這是家鄉的中介安排,當來到新加坡後,有嘗試撥打歌廳老闆的手機,但打不通,跟著中介就安排人來載走她。
她表示,她先被載去芽籠一段日子,跟著就被載去裕廊,由於身無分文,沒錢只好賣身。
不過她的解釋多次被質疑,吳先生受訪說,他的手機根本沒問題,也不曾關機,他認為對方在撒謊。
女歌星聲稱聯絡不上老闆,又身無分文,沒錢只好賣身。(吳偉國攝影)
鄰居申訴:常有陌生男進出
鄰居申訴,女歌星搬來不久,就有很多陌生男子進出。
不願具名的鄰居說,以前該單位住著一個老母親,後來她搬去住在女兒家,房子數個月前才出租。
鄰居說,房子後來租給幾個中國客工,而女歌星是上個月才搬來。
「她搬來後,幾乎每天都有陌生男子在晚上出現,不知道來做什麼,我也沒有多想。」
家裡有小孩的另一名鄰居表示,雖沒怎麼看到女歌星出入,但自從她來以後多了陌生男子,有時孩子問起,也不知道怎麼回答。
黃德福(右二起)和歌廳老闆吳先生向警方解釋來龍去脈。(吳偉國攝影)
警方在崗景路第339D座組屋逮捕一名26歲女子。(吳偉國攝影)
尋人公司:一個月曾接10多起
尋人公司負責人表示,曾試過一個月內接獲10多起生意,都是歌廳老闆要求協助尋找失蹤女歌星。
尋人公司A Team Services老闆黃德福(48歲)表示,幾年前尋人生意比較好的時候,曾試過一個月借接下10多起尋人生意。
收費方面,他說若是找人,一次收費是2000元,上門抓人則是一次800元。
歌舞廳吳老闆則說,歌廳開業五年,已有三個女歌星逃跑。
他說,之前的兩個女歌星被中介騙來獅城接客,「我找回她們之後,她們都有留下來繼續工作。」
他說,這次逃跑的女歌星顯然早有打算,所以決定將她遣送回國。
吳先生指女歌星寄來應徵的照片,也出現在賣淫網站上(中間)。(網際網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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