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名家住洋房的女郎被指在服裝店上班時偷衣偷錢,還多次推搪不還錢。老闆娘別無他法,與警方設局引她現身,將她繩之以法。
結果,女郎比預約時間早到半小時,老闆娘隨機應變想出三招拖延時間,等警方趕來捉人,記者現場直擊整個過程。
本報今年3月曾報道,長相清秀,家住洋房的33歲女郎劉美琪,因搭霸王德士,半年內欠100多元車資,被判罰1萬2000元。
克拉碼頭Central商場三樓「Bless」服裝店的老闆娘告訴本報,她今年2月中曾聘請劉美琪當店員。
她指劉美琪多次被店裡的閉路電視拍到監守自盜的「罪證」,除了涉嫌偷衣服,她也被指從收銀機偷錢。
老闆娘說,當她質問劉美琪時,她原本還矢口否認,等到錄像畫面顯示證據確鑿時,她才承認。
老闆娘說,起初還想給她機會,討回欠下的金額就作罷。但她一拖再拖,始終不肯還債。她百般忍耐下,終於在8月底解僱她。
「我本來還沒計算,後來才發現她前後偷了將近1萬5000元。」
老闆娘說,她多次追債,女郎都開「空頭支票」沒現身,最後她決定設局捉她。
「我撥電叫她回來店裡,說要和她好好談,如果坦白我可能會請回她。」
劉美琪原因欠錢而拒絕出現,這回終於被說動,答應星期一(19日)回店裡面談。
警方把她帶回洋房住所搜證。(吳偉國)
3招拖時間 等警方到場
老闆娘先與警方配合,並通知本報。但當天劉美琪比原定時間提早半小時抵達,老闆娘靈機一動想出三招拖時間,等候警方到場。
她先與劉美琪「錄口供」,要她招認過去做過哪些錯事。
後來,她藉口上廁所,把劉美琪與另一員工留在店裡,實則是藉機出外通知警方。
回到店後,她再要求劉美琪在紙上列出罪證。然後在兩名便衣女警上門前,找機會和店員離開店面。
記者觀察,劉美琪看到女警先是嚇了一跳,等到第三名女警到場後,她才被拷上手銬。
她一度不配合,抗拒稱「我不要出去」,但最後被制服,低著頭被押出店外。
明知她坐過牢 老闆娘給機會
女郎有偷竊案底,好心老闆娘仍不計前嫌給機會。
老闆娘說,女郎3月時因搭霸王德士被判罰1萬2000元,但因無法繳付罰款,以坐牢50天代替。
「她開工三個星期後告訴我,她有法庭案件須坐牢50天,那時我才知道她原來有案底。」
服刑期間,劉美琪仍給老闆娘寫信。後來,她因為表現良好提早出獄。
「我當時覺得每個人都有過去,所以決定再給她機會。」
誰知,老闆娘看報章時,發現劉美琪的臥房照片,出現店裡的購物袋,開始起疑心。她翻查過往閉路電視記錄赫然發現,劉美琪工作三周期間,就曾偷衣服和現金。
「她4月中回來工作,我問她是不是有偷店裡的東西,她承認過錯,後來我就從她的薪水扣除。」
老闆娘以為她出獄後會改過,怎知最後還是重蹈覆轍。
坐德士不付錢 監50天
女子坐霸王德士不付車資,每次都用相同手法騙司機。
劉美琪今年3月份被控10項觸犯公共運輸理事會法令的控狀,指她在前年10月5日至去年3月8日約半年內,10次坐霸王德士,一共拖欠132元75分車資。
她通常會交代德士司機使用電子付款服務(NETS),但司機用被告提款卡在伺服器上刷了幾次,交易都不成功。
司機一般會要她付現金,這時她會聲稱身無分文,接著把手機號碼給司機,叫對方撥電給她,她再安排還錢,但最後卻音訊全無。
她最終因無法繳付罰款,而須坐牢50天。
被押回住所 向養母求饒
女郎哀求養母保釋她,養母失望感嘆:「你的A到Z都是我包的,為什麼還要偷東西?」
警方在店裡被捕後,把她帶到洋房住所,搜集證據。
洋房的84歲女屋主原是劉美琪的鄰居,當年因她十一二歲時父親患癌過世、母親棄她與男人跑路。女屋主決定讓無家可歸的她寄宿家中,一收留就是約20年。
她被押回住家時,一度向養母求饒,卻換來養母失望感嘆:「你的A到Z都是我包的,為什麼還要偷東西?」
養母受訪時說,劉美琪年輕時常到夜店,也學會抽菸,是個問題少女。之前還有德士司機找上門討錢,養母也幫她付。
「她出獄之後,變得比較乖,但沒想到又再做這種事,可能惡習難改。」

劉美琪比原定時間提早半小時出現,老闆娘「出招」要她列出她騙過的人。(受訪者提供)

女郎被指多次在服裝店裡偷衣偷錢,老闆娘星期一設局將她繩之以法。(吳偉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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