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趕快去查你的存款.有人仿製提款卡偷錢204次

油漆工缺錢用竟毛遂自薦找上詐騙集團以仿製提款卡全島各處提款,14天內204次戴帽子干案「偷走」3萬2800元,被法官斥責他是在「利用高科技搶劫銀行」,重判他入獄7年6個月。

被告林萬發(46歲)一共面對204項偷竊以及50項擁有假冒銀行卡控狀,控方以其中20項罪狀提控,其餘交由法官下判時一併考慮。

案情顯示,被告於去年5月1日至14日落網時前後共204次,以仿製的提款卡從全島各地的提款機處一共非法提走3萬2800元。

根據案情,原本是一名自由油漆工人的被告,多年前認識一名來自馬國的華族男子及一名來自斯里蘭卡的印籍男子。

兩人邀請他加入他們一起做仿製卡然後從提款機偷錢的非法生意,被告當時不缺錢而斷然拒絕。

2013年3月,被告因手頭緊想起那兩名男子,於是主動找到他們表示願意以獲得10%佣金的條件加入他們。

兩男於是介紹同夥向他示範如何偷錢。過後集團不同人先後交給被告百多張假卡,被告成功干案,獲得大約2000元酬勞。

銀行發現有人使用超過100張假卡提款後立刻報警,並將目標鎖定戴著帽子干案的被告。

調查人員追蹤後於5月14日晚,當被告再度企圖干案時成功將他逮捕,並從他身上和車上搜獲大量假銀行卡。

被告今早承認所有罪行,控方指被告主動要求加入,並在短短14天內干下204起偷竊案,罪行嚴重。

法官下判時表示當自己看到多達294項相關控狀時,自己也嚇了一跳,形容此案如果在20年前發生,就是一起「搶劫銀行」案,如今被告是利用高科技在搶劫銀行,判他坐牢7年6個月。(人名譯音)

被告以仿製的提款卡從全島各地的提款機處非法提款。

被告:生活所逼 只是跑腿

被告求情說自己生活所逼,而且只是「跑腿」,求法官輕判。

被告今早通過代表律師求情表示,他當時手頭緊,逼不得已,沒有騙錢去賭或其他不良嗜好,他只是跑腿,僅獲得大約2000元佣金。

然而,控方和法官都認為被告所使用的是跨國的假卡,而且是自己主動要求加入干案,罪行嚴重。

法官也譴責他第一次既然懂得拒絕,第二次更不該加入。

照片取自網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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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來源: https://www.twgreatdaily.com/cat39/node6460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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