備受矚目的「森林黑店」案中的四名職員昨天認罪,控方揭露黑店老闆如何以欺詐手法做生意,包括用「SINGAPORE」的英文字母作為暗號標明最低售價,如果銷售員不能達標,就得填補差額。
共有25人受騙,其中一名客工還被迫從銀行戶頭裡扣錢,以致戶頭僅剩七元。
「森林黑店」四名員工昨天承認欺騙罪名,他們是許源成(38歲)、甘國強(31歲)、林福清(34歲)和林志偉(32歲),分別面對15項、九項、兩項和一項控狀。
控方指被告等明目張膽行騙,惡名昭彰,形容這是一起讓人感到震驚的案件,促請法官嚴懲他們,判他們每項控狀坐牢四到五個月。
代表律師指四名被告是兼職銷售員,聽從手機店Mobile Air老闆周邱侖(34歲)的指示行事,要求輕判。
法官聽了雙方的話,案展10月14日判刑。
森林黑店的「暴利」真相
Mobile Air店面設在森林商業中心。周邱侖是唯一董事。四名被告是兼職銷售員,從手機銷售中抽取40%佣金。
四被告是在去年4月15日到10月27日之間犯案,涉款1萬6149元。受騙者大部分是外籍人,包括建築工人、女傭和學生等。
一名孟加拉籍建築客工拉曼(41歲)因踏進黑店,不但蒙受金錢損失,還受到驚嚇。
根據案情,拉曼看中一台330元的手機,當時被告林志偉在場,向他保證手機有保修期。拉曼決定購買後付款。這時林志偉要拉曼付600元作為兩年的保修費,嚇壞拉曼,便說不買了。林志偉不肯退款,說是「毀約金",還要他賠償1000元。
這時周邱侖走進手機店,被指要拉曼支付600元買兩年保修期,如果不買,便「罰」他1000元。林志偉要拉曼拿出工作準證,抄下身份資料和聯絡號碼,並要他在空白的發票上簽名。
顧客被迫扣除300元戶頭只剩7元
當時店裡聚集六名銷售員,拉曼感到害怕,交出提款卡。由於拉曼戶頭存款不足,林志偉無法用NETS扣除600元。六名銷售員對拉曼大喊大叫。周邱侖被指恐嚇拉曼,恫言要告訴他的僱主,讓他的工作準證被撤銷。
拉曼被逼跟另一名被告甘國強到提款機查存款額,發現只剩307元。回到店裡後,林志偉逼拉曼交出提款卡,用NETS扣除300元。拉曼的戶頭僅剩七元。
周邱侖被指叫拉曼領薪後再付剩餘300元,拉曼拿了手機後離開,結果發現手機有問題,無法操作。
黑店行騙手法讓人 大跌眼鏡
控方提呈的案情也揭露黑店行騙手法。周邱侖被指控制手機的價格,他以「SINGAPORE」代表數字,依序代表「1」到「9」,其他任何一個字母則代表「0」。他也在包裝盒註明「成本價」,例如,如果價格是1148元,包裝上會註明「SSGR」。
周邱侖被指傳授銷售員「行銷」手法,要他們以高過「成本價」的價格售賣手機,否則得填補差額。
當顧客看中手機,銷售員將手機包裝打開,以低於「成本價」的價格誘使顧客買下商品付款後,便要顧客在發票上簽名,跟著在發票上加入額外項目,包括產品保修等,修改顧客必須支付的總額,要顧客支付差價才給顧客手機。
銷售員最後可能答應讓顧客少付,或換一個較便宜的手機。如果顧客要取消購買,銷售員或不退換款項,或把大部分款項當成「取消費用」沒收。
周邱侖也被指設計保修單和協議取消等文件。銷售員以各種陳述誘使顧客在保修單上簽名,然後利用這些文件向顧客施壓,要顧客付額外款項。
若顧客沒付額外款項就離開,周邱侖被指重新包裝手機後放在一旁,如果有人投訴的話,便等新加坡消費者協會或小額索償庭調查後,再當成新貨拿出來賣。
主控官林淑賢副檢察司說,被告等人的行為影響新加坡零售業和旅遊業的聲譽,其違法行為不能姑息。此外,受騙者當中有外勞,很多都是日薪工人,收入不高。
去年11月3日,一名越南籍遊客在手機店哭著跪求退款,結果事件鬧得沸沸揚揚,引起社會對「森林黑店」的關注。警方接到投訴展開調查,最終逮捕周邱侖等五人。
周邱侖共面對28項控狀,除了恐嚇男顧客和侮辱女顧客這兩項控狀,另外26項是共謀教唆欺騙和欺騙罪。他將在10月28日認罪。(人名譯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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