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森林黑店」老闆周邱侖的四名職員認罪,揭露周邱侖所設計的六大騙人伎倆!包括在手機包裝盒上用「SINGAPORE」英文字母暗號標明最低售價,若職員無法達標,就得填補差額!
森林商業中心Mobile Air黑店老闆周邱侖(33歲),日前被控28項欺騙罪及恐嚇罪,他涉嫌在10個月內欺騙25名顧客共1萬4000餘元。
除了周邱侖,該店四名職員也各面對1項至15項共謀欺騙罪,他們分別是簡國強(31歲,9項罪狀)、許源成(38歲,15項罪狀)、林鴻錦(33歲,2項罪狀)和林志偉(32歲,1項罪狀)。四人今早認罪。
案情顯示,周邱侖被指是涉案黑店的主謀,他控制店裡的手機售價,並且制定一套銷售伎倆,騙顧客上鉤。
「森林黑店」手機店業者周邱侖,被指為銷售手機設計出六大騙人伎倆。
★伎倆1:「暗號」售價
首先,周邱侖會在手機包裝盒上,以暗號來表明每台手機的最低售價。他使用SINGAPORE的英文字母為暗號,每一字母代表1至9的其中一個數字,以此表明售價。
周邱侖規定店裡銷售員必須成功以高於「暗號」售價的價格,把手機賣出去,若最後售價低於「暗號」售價,銷售員必須自己填補差額。銷售員各可獲得40%的銷售佣金。
(左)許源成求情時說黑店老闆有恩於他。(右)林鴻錦面控時神情凝重。
(左)簡國強面對九項控狀。(右)林志偉面對一項控狀。
★伎倆2:以低價誘惑
銷售員第一次向顧客開價時,會先以低於「暗號」售價的優惠價格,誘惑顧客上鉤。
★伎倆3:現金付全額
顧客上鉤後,店員就會叫對方以現金支付全額,但事實上,該店無意以這個價格出售手機。
★伎倆4:拆開包裝
顧客付錢後,店員就會拆掉手機產品的塑料包裝,交給顧客檢查手機,拆封的步驟也讓顧客更難以脫身。
★伎倆5:簽文件套牢
店員也會叫顧客簽下付款單、取消交易協議和保證書等文件。店員也向顧客索取一些個人資料,如工作準證號碼。這時候,手機產品都是在店員手上。
★伎倆6:索取額外收費
當顧客簽名後,店員亮出「殺手鐧」,表示顧客得付一些額外收費,才能取貨。店員所提出的額外收費包括國際保證書費用、無線網絡費用等。若顧客不肯付錢,店員就會要求他支付取消交易的費用。
控方:無恥的欺騙案
控方在庭上形容這是一起「無恥的欺騙案」,促請法官每項控狀判監四至五個月。案展下周下判。
按老闆指示行事
四名店員求情時稱,他們是按照周邱侖的指示行事,售貨時,周邱侖會在店內的房間下達指示。
案情指出,每次交易結束後,店員們都會把收到的錢交給周邱侖,而周邱侖通常是在店裡後方的房間內。
若手機未能成功賣出去,周邱侖就會使用房間內的一台機器,重新為產品做塑料包裝。
代表律師今早在庭上異口同聲表示,四名被告都是按照周邱侖的指示辦事,每次交易時,他們都會向在房間裡的周邱侖尋求指示。
老闆曾助解決債務
職員表示,黑店老闆有恩於他,曾替他解決債務問題,因此即便不認同老闆的做法,仍繼續在黑店上班。
被告許源成的律師求情時說,被告曾針對經營方式向老闆周邱侖提出抗議,並說要辭職,但老闆拒絕。
周邱侖當時提醒被告,自己曾幫忙被告還清債務,因此如果被告決定離職,就必須把所有的錢吐出來。
被告因身無分文,沒錢還老闆,因此決定繼續再工作兩個月。
客工掏空存款
為支付額外的600元保修費,客工把銀行存款掏光,只剩七元,終於拿到手機後才發現手機無法操作。
案情顯示,在受害的顧客當中,不少到最後都有支付黑店所索取的額外收費,但結果卻發現到手的手機原來是有缺陷的產品。
其中一名受害人是41歲來自孟加拉的建築客工,在本地工作了10年,月入介於1100元至1300元。
去年10月14日傍晚,受害人到黑店買手機,原本協議好的價格是330元。不料在付款後,被告之一簡國強才告訴他,得付額外的600元保修費,若想反悔不買手機,就得賠償商店1000元。
恐嚇受害人
受害人表示沒錢支付保修費,店裡一度有六名店員圍著受害人大聲吼叫,周邱侖甚至恐嚇要聯絡受害人的僱主,取消他的工作準證。
接著,簡國強跟著受害人到附近的提款機提款,後者的銀行戶頭裡只有307元,簡國強叫他提出300元。
受害人最後拿到手機,但離開手機店後,才發現手機無法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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