惹蘭登德蘭一間四房式組屋,藏有近80萬的現款!
43歲前賭船主管,月領5000元為女主腦當卜基,在住家收取網上賭球,短短11天收到的賭注達108萬元,被警方上門突擊,從保險箱裡搜出79萬現款。
警方接到通報,在去年5月19日下午3時,在黃埔一帶的惹蘭登德蘭(Jalan Tenteram)第17座組屋一個單位突擊搜查,當場逮捕43歲的黃明福(譯音)。
根據法庭判詞,警方在單位起獲79萬5104元現金、電腦、手機、下註記錄和銀行卡等物件。
據悉,被告在住家非法替幕後女主腦,收取網上非法賭球的賭注。他原本在賭船當主管,從2006年轉替她經營網上賭球生意,前後八年。
被告原本每月領取3000元薪水,前年12月女主腦給他加薪到5000元。
女主腦以簡訊和通電方式指示被告,為哪個中介和下注者開設「中介戶頭」和設置信貸限額(Credit Limit)。
被告每周會把所收到的總投注額取出,放在家裡的保險箱,再親自把現金送給女主腦。 被告面對15項牴觸賭注法令,主控方以其中4項提控,並指出單單在11天裡,被告涉及的收取的金額高達108萬8640元。
法官指被告干案長達8年,並不能當作初犯者,判他坐牢30個月和罰款40萬元。
被告認為刑罰過重,提出上訴。
稱女主腦如『母親』
被告稱女主腦如他的「母親」,聲稱不知她經營非法生意。
被告求情時表示,自小被母親拋棄,父親又一直住在心理衛生學院,他是由阿姨和阿公帶大的。
他讀書時就要出來打工養家,中三就綴學,當兵後創業當老闆,從事裝修生意,但卻被承包商拖欠款項,最後公司財務陷入絕境,他差點破產。
他表示,就在這個時候通過朋友介紹認識女主腦,對方讓他當賭船主管,像媽媽一樣關心和照顧他。
他說,女主腦信任他,2006年就讓他負責管理網上賭球生意。
據辯方律師,被告天真地相信女主腦,以為她經營合法生意,直到被抓時才知事態嚴重。
被告只是拿薪水打工,負責執行女主腦的指示,從未獲取佣金。
落網後助警捉三人
被告落網後,協助警方調查,女主腦目前在協助調查,兩名中介和一名收債跑腿則已被定罪。
中介鄭國中,被判坐牢四個月,罰款三萬元。
另一名中介鄭漢生案件還在審訊中。
收債的跑腿黃清海,被判坐牢兩周,罰款兩萬元。
至於女主腦,正在調查當中。(人名音譯)
二幼兒不要玩具要爸爸
兩名年幼兒不知爸爸入獄,以為爸爸為買玩具給他們,要出遠門工作,就告訴媽媽,要爸爸,不要玩具。
黃明福已婚,與太太育幼兩名5歲和7歲的兒子。如今他入獄,只能靠太太當兼職文員,維持生計。
太太今早受訪時說,自從丈夫上月底入獄,孩子就一直吵著要見父親。
她坦言:「孩子很想他。我就說,因為你們要買玩具,爸爸就出海賺錢一兩年,海上沒有電線,不能打電話給他。」
沒想到,孩子竟回覆說:「下次不買玩具了,去看就好」,說到這裡,她不禁落淚。
她說,丈夫不煙、不酒、不賭,書也讀不多,她相信他是為了讓家人過得更好,才會當上非法卜基。
但她說,在丈夫被逮捕之前,完全不知道他當非法卜基一事,也不知道家中藏有79萬元。
被揭發後,丈夫告訴她,他兩年前,就想停止當非法卜基,但是老闆未請到人,要他先留下,他為了養家,也決定繼續,直到東窗事發為止。
所負責信貸限額高達3000萬元
被告負責的信貸限額高達3000萬元。
女主腦交給被告的帳戶,信貸限額高達3000萬元,即能給中介和下注者借出巨額3000萬元。
被告求情時表示,對於下注客戶一概不知,都是由女主腦提供的,只知道對方曾解釋說這是下注者都是高凈值客戶(high net worth),所以下注額巨高,因而沒有懷疑女主腦的生意不合法。
但主控方認為,被告在非法收取賭注運營上角色尤其重要,負責龐大金額的所有調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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