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打工人員須知的問題(必要需知)-請分享
到新加坡打工的人越來越多,有的是去新加坡留學後就直接在當地就業當然還有技術移民的.
更多的是直接去新加坡打工的人,那麽對於所有在新加坡打工的人來說,需要知道以下的幾個問題,才能順利在新加坡打工賺錢,接下來就一起去看看在新加坡打工需要知道哪些問題。
新加坡打工的工作時間
新加坡的法定工作時間是每周44小時。大部分的新加坡本地公司為5天半工作制,即周一到周五全天(8小時)及周六上午(4小時)。也有不少公司(多為外國公司)採取5天制,但每天的工作時間大約9小時。在製造業生產線上工作的員工則通常為輪班制,其工作及休息時間因公司而定。

到新加坡打工如何休假
一般上員工在第一年和第二年會享有7到14天的常年休假,休假天數到第三年會有所增加,介於9到18天。除非是手術或住院,一般公司也規定一年累積病假不能超過2周。
新加坡的法定工作時間是每周44小時。大部分的新加坡本地公司為5天半工作制,即周一到周五全天(8小時)及周六上午(4小時)。也有不少公司(多為外國公司)採取5天制,但每天的工作時間大約9小時。在製造業生產線上工作的員工則通常為輪班制,其工作及休息時間因公司而定。
去新加坡打工的試用期
一般公司的試用期為3個月,但少數公司為6個月。在試用期內僱主要考察員工的能力和表現,並提供適當的培訓。而員工也可借這段時間適應公司的環境。除非有其它合約的束縛,僱主和員工雙方均可在這段時間內提前1星期(或賠償相等於1周的薪金)通知對方終止僱傭關係。當然,如果雙方互感滿意,員工使轉為正式,通常其薪金也會有所增加。在試用期內,通常員工不享有正式員工所享有的福利,如病假、醫藥費報銷等。

新加坡打工的花紅
按照慣例,大多數公司都會在每年12月發給員工相等於1個月薪金的花紅,稱為第十三個月花紅或年終花紅。有些公司也根據員工的服務年限來決定年終花紅的不同梯級,如1.1個月、1.25個月等。業績好的公司也會在不定的時間發放特別花紅,讓員工分享公司的盈利。
到新加坡打工的工資
工資通常按月發給員工,也有公司每半月發放一次。為防止拖欠員工工資,工資法規定工資必須至少每月發放一次。對於新加坡公民和永久居民,僱主必須為他們繳交公積金CPF。對55歲以下的員工,目前的總繳交率是工資的30%,其中僱主交10%,雇員交20%。所以他們所得到的實際工資為字面工資的110%,而可以花費的為80%。 (當然有些人可以不會永久待在新加坡,這時就有CPF的問題了,如果要知道如何取出CPF 請點擊觀看文章)
新加坡打工如何工傷賠償
根據工傷賠償法令,員工因工作受傷或患病將獲得僱主賠償。因工殉職的員工,其家屬將獲賠償。從1996年1月1日起,永久性受傷的最高賠償額是14萬7千新元;而死亡的最高賠償額是11萬1千新元。另外,僱主也必須償付醫藥費、住院費等,並在員工療傷期間照常支付工資給他。
新加坡打工的辭職問題
除非有其它合約的束縛,員工辭職需提前1個月通知僱主。對於就業准證和工作準證持有者,辭職意味著他們准證的失效。除非他們能找到新的僱主重新申請准證,否則必須離開新加坡。 (以普通來說,如果已經過了試用期3個月那就必須在前一個月通知僱主.但也有一些公司是提前兩個月)

新加坡打工的裁員問題
一般公司都對被裁退員工有所賠償。通常服務期少過3年的員工每年獲得1星期薪金的賠償,超過3年則每年獲得1個月的賠償。當然,具體的賠償額根據公司的財務狀況而定,沒有一概而論。
通過對以上去新加坡打工需要注意的8個問題的總結和解讀,對於計劃去新加坡打工的人來說,在新加坡打工如果解決了以上的8個問題基本上不會遇到麻煩了。
另外補充:
新加坡勞工法修訂:2016年起僱主需提供詳細工資單 (工作者有權利知道"到底領了多少錢,被扣了多少錢以及詳細清單)
新加坡人力部官網最近又貼出了新公告:從2016年4月1日起,新加坡所有的僱主都需要向雇員提供詳細的工資清單和主要僱傭信息。工資清單應該至少每月提供一份,而只要雇員的工作期限超過連續14天,僱主就應該從一開始向其提供主要僱傭信息。
此次勞工法的相關修改,據人力部官方解釋「是能讓雇員更好的理解自己工資的測算和具體的薪水、福利、工作信息,也能幫助僱主減少雇員的相關誤解和爭論。」同時,MOM對不能按規定提供這些相關信息的僱主將有相應懲罰。
而關於僱主和雇員所關心的「主要僱傭信息」都包含哪些內容,MOM也給出了詳細解釋,列表加以說明,「職位頭銜」「工作職責」「非工作日加班薪水」「工作時間」「基本工資」「額外福利」「休假類型」「相關保險」……等等均在列,基本涵蓋了雇員所需要的全部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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