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新加坡,即使被騙無意攜毒品,下場只有絞刑!人肉帶物小心

為了運毒,毒販可說是無所不用其極。有毒販就以大白菜為掩飾,企圖販毒。不過他們的行為最終還是被中央肅毒局人員揭發。當局逮捕了涉案的四人,起獲3.6公斤海洛因,市值超過25萬4000新幣。

八棵大白菜中,竟藏了3.6公斤的海洛因。肅毒局人員星期四凌晨,在宏茂橋8道展開掃毒行動,揭發了這起毒品走私案。

當時,一名46歲的新加坡人,從三名涉嫌運毒的馬來西亞籍男子那裡接過四個袋子。肅毒局人員跟著新加坡男子直到一家咖啡店附近,才將他逮捕,並從袋中找到八棵大白菜,大白菜裡頭藏著八捆海洛因。

至於涉嫌運毒的三名馬來西亞籍男子,他們駕駛的馬來西亞註冊羅厘,之後在兀蘭關卡被攔截。三人已被捕。警方還在駕駛員后座起獲1萬8500元現金。警方表示,調查還在進行中。

據悉這四人,如果罪名成立,可能會被判死刑。

那麼真的有可能被判死刑嗎?

答:妥妥的!

在2012年7月之前,新加坡的法律規定,不管你是有意攜帶還是被別人欺騙在毫不知情的情況下攜帶的,被查出都是死刑。刑法方式:絞刑。

因為這條法律的制定和實施,使新加坡從92年到08年,有420人因毒品走私而被新加坡執法機關執行了死刑。從而也倍受國際社會的非議和譴責。

2012年7月之後新的法律實施,免除部分販毒人的死刑,一是僅運毒,沒有供應或販賣毒品;二是犯人必須給予中央肅毒局實質而有效的合作,又或他因為有智力缺陷而無法明白罪行的嚴重性。符合條件,法官可酌情判處犯人死刑或判終身監禁外加鞭刑。

越南裔澳洲籍毒販在新加坡被執行死刑

2005年12月2日,越南裔澳洲籍毒販阮拓文因攜帶396克海 洛因在新加坡被執行死刑。從他被判刑直至最後行刑,澳新兩國政府和媒體就此事的交鋒達到了白熱化程度,幾乎引爆一場罕見的外交危機。澳大利亞總理約翰·霍華德曾5次向新加坡總理李顯龍提出要求「從輕發落」阮拓文,但這些要求均遭拒絕。

面對澳洲的壓力,新加坡政府不為所動。新加坡總理李顯龍在駁回赦免請求時表示,絕對不允許新加坡成為「毒品中轉站」。根據新加坡法律,年滿18歲的成年人如果攜帶超過15克的海-洛-因就被處以絞刑,而阮拓文攜帶的396克毒品足以注射2.6萬次。自1999年以來,新加坡已經絞死了100多名與毒品有關的罪犯。新加坡認為,嚴格的刑法有效地遏制了此類罪行的蔓延。

馬來西亞男子販運毒品被判死刑

馬來西亞男子楊偉光在2008年,被控販運約47克海-洛-因,在五年前被判死刑,過後多次提出上訴但不成功。2013年11月,政府通過運毒跑腿免除死刑的"濫用毒品修正法令"後,他是首個被重新判刑的販毒者。判處他終身監禁,和15下鞭刑,取代死刑。

最新一則消息,2014年10月28日, 40歲的南非男子皮納爾日前在新加坡被捕,有人以2400新加坡元的酬勞雇其從奈及利亞攜帶1.9公斤海 洛 因來新加坡。該男子於今天被當地法院判處20年監禁和15下鞭刑。

新加坡是全世界死刑執行率最高的國家,每百萬人的年度處決比率高達13%左右,領先第二名10+個百分點。

大赦國際組織稱,自1991年起,已有約400人被新加坡政府判處死刑,其中大多數都是毒販。人權組織稱,這讓新加坡成為人均死刑率最高的國家。

但嚴酷的法律還無法制止一些癮君子去吸毒。「這和進行沒有保護的性行為一樣。你這麼做,因為它讓你感覺更好。但如果因此被捕,那就是最糟的快感了。」一位新加坡匿名富家學生說。

緝毒、禁毒、戒毒是一個世界性的課題,新加坡政府打擊毒品的法律如此嚴厲,還阻擋不住那些視毒品為尤物的癮君子們,可見緝毒之路漫漫而修遠。

文章來源: https://www.twgreatdaily.com/cat39/node5213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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