鑼、長發和口香糖這三樣有什麼共同點?
他們其實都是被永久禁止或不允許在新加坡公共場所出現的項目列表中的一部分。 有些違禁物品中包含危險因素,而另一些則因為含有色情、暴力和過多的挑戰社會道德水準有關的內容。在新加坡,出版物被禁止發行也是常見的。 例如,在1966年被禁止香港漫畫,很多新加坡學生在路邊攤購買這些充滿了暴力,幫派和幻想的故事情節的書籍。
所以除了吸毒和賭博,還有哪些行為是在六十年代之後的新加坡被禁止的呢?
花花公子雜誌
1960年開始的掃黃行動中,花花公子雜誌及花花公子日曆,都被新加坡官方正式禁止發行。這本售價2.10元的每月發售的雜誌,從芝加哥來到新加坡之後被定性成了不良刊物,銷售量大幅下挫。
三年後的1963年,30多本內容包括性和暴力的「道德上令人反感」的美國小說,被內政部取締。
鑼和鈸
1960年年初,新加坡警方取締在中式葬禮和守靈中使用鑼和鈸。 在華人流行數百年的喪葬傳統里,鑼和鈸的聲音伴隨著喪葬音樂一直是葬禮和守靈的一個組成部分。但是在五十年代,秘密社團開始滲透到華人的宗族和各協會內部以增加他們彼此之間的摩擦。
而這種摩擦在葬禮上則更為緊張,這些競爭團體都試圖挑釁對方,從而導致爭鬥和混亂。還沒有禁令之前,警方下令讓葬禮樂隊在死者家和墓地之間走最短路線,以減少各團伙之間的摩擦。幾年之後此禁令生效。

槍枝
現在的新加坡是一個國際上相對安全的國家,因為政府不允許民眾擁有任何形式的槍枝,但是在五十年代處在馬來亞危機(1948-1960)中的戰後新加坡來說,則是相反情況。數千件武器和許可證被發放給個體私營業主用做防禦保護。
在1960年7月15日,馬來亞危機結束三天後,新加坡警方開始取消許可證並通知私人槍枝持有者上交出他們的武器,如果三個星期內有人沒有上交,則須證明自己不上交的理由。
Tikam Tikam
Tikam tikam這種機遇遊戲在1961年被警方取締,有違反此禁令而繼續參與遊戲的人將被罰款500元和最多6個月的監禁。而tikam的運營商則面臨6,000元的罰款和最多3年的監禁。但嚴厲的懲罰並沒有震懾到群眾,仍有人在唐人街、中巴魯和新橋路參與這種當時盛行的遊戲。
每玩一次五毛錢,下注者便拿出一張印滿數字的紙。獎品包括了從玩具、香菸和現金等等,所以經常會吸人很多人聚集在學校、市場和戲院門外的tikam tikam攤位試試運氣。儘管已經被禁止,但這種遊戲一直在新加坡流行到八十年代。

非法計程車
在1966年非常有名的打壓黑車活動中,有20多個不合法計程車被充公,並對這些黑車司機進行了罰款和監禁的處罰。非法計程車在五十年代就已經在新加坡出現,到六十年代中期,有12000多名非法計程車司機以非常「有競爭力的價格」從乘坐新加坡電車公司巴士服務的乘客中搶到了超過600萬名乘客。這些司機中很多是沒有過駕駛經驗的「新手」,這也導致了很多交通意外的發生和複雜的保險賠償案件。
更糟糕的是,很多非法計程車司機背後都有秘密社團的支持,他們占領了如皇后鎮、阿裕尼和哈夫洛克路等諸多地盤,使得許多持牌的正規計程車司機不敢冒險到這些地點接載乘客。1966年3月,差點爆發了因為非法司機抗議新立法而和持牌計程車司機、巴士公司之間發生衝突而產生的暴亂。為了整頓公共運輸服務,政府在1969年將合法計程車數量從3800輛增加到了5000輛。但無視於政府禁令和不定期突襲檢查,非法計程車一直在新加坡存在到了80年代。
鞭炮
這一年是1968年,很少有人關注政府一再呼籲不要在華人新年燃放火箭式爆竹。這導致了之後的火箭式爆竹被強行禁止,但這並沒有完全停止公眾燃放其他類型的爆竹。
所有類型的爆竹禁止令在1970年頒布,因為這一年有6人因為燃放爆竹死亡,超過70人受傷。兩年後,兩名警察因為試圖阻止一群人在非指定場所燃放爆竹而受到襲擊,1972年,鞭炮被完全禁止。

長發
上世紀六十年代流行的長髮、喇叭褲和迷彩襯衫在很大程度上都和當時流行的西方嬉皮文化有關。1970年新加坡政府開始「不鼓勵」男性新加坡公民留長發,而留長發的遊客也被拒絕入境。
學生們被要求去剪髮,公務員如果拒絕減掉他們的長髮將被革職。大批長發男子被捕並被警察問話。
1973年,人民協會的189個社區中心發起了「反長發運動」並訪問了政府機構。最終長發被定義為:毛髮長度到達衣領下方,覆蓋住耳朵、額頭並接觸到了眉毛。
當時最收歡迎的,日本音樂家喜多郎和英國搖滾樂隊Led Zeppelin,也被禁止進入新加坡。這個莫名其妙的規定,終於在八十年代,跟隨嬉皮文化,一起靜靜的消失了。

雙節棍
雙節棍,一種由鏈條連結兩根硬質木棒的武術兵器。在七十年代初李小龍的電影中非常流行。在新加坡被用作空手道訓練課程,甚至還被刊登在報紙上。
但到了1972年,它被視為攻擊性武器,並被禁止,相信這也是打壓秘密社團行動中的一部分。 1975年,一個名叫Sethupillay Rajaretnam的23歲男子成為第一個在新加坡因為私藏雙節棍而被監禁和鞭刑的人。 幾個青年也因為攜帶雙截棍而隨後被捕,並在法庭上宣判。

地獄騎士
「黑棺材」,「天蠍座」,「白蛇傳」和「地獄天使」,這些都是這些騎士給他們的團體起的名字。 不僅妨害了公眾利益,許多地獄車手還參與賭博,吸毒,群毆,最糟糕的是,經常發生致命事故。 僅在1982年,這些事故就有近80死亡,超過4500人受傷。 經常會在報紙上閱讀到因為這種高速比賽,一個山葉代托納被撞毀,並被拖到路邊,而它的主人以一個扭曲的方式躺在路的另外一邊。
八十年代初通過了的新的反地獄騎士法律,新加坡警方1984年10月在尼科爾路進行了大型打壓活動,在四小時內檢查了大約500個車輛。當時在樟宜及裕廊的熱門非法賽車點都安靜了一年多,警方自豪地宣布舉辦這種地獄式比賽是過去的事情了。
霹靂
八十年代時常能看到身著奇裝異服和攜帶可攜式音箱的時髦青年在烏節路起舞。他們被俗稱為「遠東廣場少年」,「麥當勞少年」或「中心廣場少年」,他們有時上百人一起出現在商場外。
1984年6月,警察任務部隊在遠東廣場驅散了一群年輕人。他們在一家唱片店門口表演霹靂舞吸引了多達3000名青少年聚集和歡呼。一個星期後,警方正式在公共場所禁止霹靂舞。

口香糖
新加坡所有被禁止的行為中,嚼口香糖應該是最出名的一項。因為口香糖,地鐵和巴士曾被數次中斷,從而被認為是妨礙公共利益的行為。每天晚上都有400多個咀嚼過的廢棄口香糖從列車內的座位上被清除。
1989年11月,在地鐵列車和車站嚼口香糖的行為被正式禁止。到了1992年1月,由於清理人行道、電梯門等公共場所的廢棄口香糖的費用不斷增加,這項禁令被升級。雖然大多數新加坡人認為嚼口香糖是件妨害公共利益的事,但他們仍覺得這項禁令過於嚴格。而某些被新加坡允許的用作醫療用途的口香糖在市面上被販賣也需要很長一段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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