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烏節路掃黃:韓國妓女大膽賄賂警察,被判坐牢兩個月

CNNews| 2015-08-01| 檢舉

新加坡烏節路掃黃:韓國妓女大膽賄賂警察,被判坐牢兩個月

警方掃蕩烏節路酒店客房,發現性用具和手機簡訊等賣淫證據,韓國妓女嚇得跪地求饒,並企圖以1550元賄賂警員,求他們放她一馬!

妓女賄賂警官?觸犯防止貪WU法令

韓籍女子黃恩美(37歲)昨午被判坐牢兩個月。

她面對一項控狀,指她在今年6月19日賄賂一名警員哈菲立,觸犯防止貪WU法令。

案情顯示,被告是在案發前的三天持社交准證入境我國。

案發下午2時50分,烏節鄰里警崗的五名警員到位於烏節路的Hotel Jen酒店的某客房進行掃蕩,發現被告就在客房內。

警員們表明身份後,叫被告出示旅遊證件。被告起初聲稱是來新加坡度假,但警員在客房裡找到性用具、保險套和被告手機里的簡訊,被告這才承認是來新賣淫。

警員正式逮捕被告,並叫她收拾東西。被告從客房保險箱拿出一個盒子,裡頭裝有1550元的現鈔。

警員問被告這些錢是否是肉金,被告沒有正面回答,只以英語說:「錢給你,我明天要回韓國。」

警員哈菲立表示新加坡警員不受賄,但被告還是反覆叫他把錢收下。她一度也跪地求警員們不要逮捕她。

手機翻譯軟體,確認行賄意圖

被告英語不流利,警員用手機翻譯軟體,當場確認她行賄的意圖。

案情指出,被告企圖行賄時,曾用手勢指向現場警員和自己。

其中一名女警掏出手機,用手機里的翻譯軟體與被告溝通,證實被告確實是要賄賂警員,希望警員別把她帶回拘留所。

控方指被告行賄的對象是公務員,而且還反覆行賄,這些都是加重刑罰的考量因素。

法官下判時表示,為了傳達我國公務員不輕易受賄的信息,法庭必須嚴懲犯下貪WU罪的罪犯。

求情稱:驚嚇過度才行賄

被告昨午認罪時雙眼泛紅、梨花帶淚,求情稱因驚嚇過度才會行賄。

長得清秀、束起一頭長髮的被告昨午在庭上認罪。當通譯員把控狀讀給她時,她開始落淚抽泣,哭得雙眼泛紅。

代表律師替她求情時表示,被告是在新加坡的第三天被捕。當時她獨自一人在酒店客房內,聽見有人大聲敲門,開門後驚見一組警員就站在門外。

律師表示,儘管被告無法說流利英語,她還是盡力與警方合作;但當警員問她關於1550元是否是肉金時,她因太過驚慌才會說要賄賂警員。

律師說,被告是一時糊塗才犯法,求法官輕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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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來源: https://www.twgreatdaily.com/cat39/node4877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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