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吳家10個子女自小跟父母同住在高文一間雙層樓獨立式洋房,88歲的母親羅玉花在2002年過世之前立下遺囑,表明10個子女和一名長孫可以平分洋房,任何一個受益人都可免付租金住在裡頭。
老婦死後把洋房留給兒女,萬萬沒想到洋房卻成了他們多年來爭端不斷的原因。
老母親一番心意,是為了確保子孫有房住,豈料子女們卻在她過世之後,為了這間占地3000平方尺的洋房,掀起諸多爭端。
《新明日報》報導,在最新一輪的官司中,女兒中排行最小的吳羅薩琳去年尾入稟高庭,要求法院宣判她能夠帶著9歲的黃金獵犬和7歲的拉布拉多搬回洋房居住,並且讓她在洋房範圍內建狗屋、設圍欄。
這已不是她第一次為了愛犬而跟哥哥對簿公堂。據報道,她當年在母親過世之後,就曾指哥哥姐姐破壞她5隻愛犬的狗屋,為此與他們打官司。
哥哥姐姐當時解釋,只是為了清理而移走狗屋,官司最終達成和解,不過她隨後帶著其中3隻愛犬搬出去,另租私宅居住。
吳羅薩琳在陳詞中提到,哥哥嫂嫂並不反對她有權回家住,但他們反對讓她帶著愛犬回家住。
針對母親立下遺囑時是否有意讓她帶著愛犬住家中,兄妹各持一詞,吳羅薩琳原本向哥哥嫂嫂發出原訴傳票(originating summons),今年2月申請改為傳訊令狀(writ),開庭審理,遭到哥哥嫂嫂反對,高庭今年3月駁回她的申請,這意味著案件按照原定形式繼續審理。(人名譯音)
老婦的女兒為了要帶黃金獵犬和拉布拉多搬回家,鬧上法庭。(檔案示意圖)
哥哥指妹妹的愛犬「危險」,還提呈視頻指她曾恫言放狗咬人。
老母親並沒有在遺囑中闡明,子孫們是否有權帶著寵物回家住,但吳羅薩琳稱,母親疼愛她,也知道她愛狗,母親生前就習慣家中有狗,甚至積極幫她照顧,立遺囑時想必有意讓她繼續帶著愛犬同住。
但她的哥哥嫂嫂卻宣稱,母親在世時就很怕她的狗。
妹妹則指哥哥一家為了不讓她搬回家,「自導自演」誣賴她襲擊他們的兒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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