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新加坡訊)一名女生在中二交男友,戀情遭父母反對,小男友崩潰向老師揭發,女生在念小學4年期間頻遭父親性侵,驚動校方報警!
《新明日報》報導,被告是53歲的男子,案發時是零售銷售主管。他一共面對8項控狀,包括4項嚴重性侵和4項嚴重非禮控狀,控方以其中3項提控,其餘的由法官下判時一併考慮。
他被指在2010至2013年期間性侵和非禮當時只有8歲的女兒,直到她11歲。由於被告已年過50歲,所以逃過鞭刑。為保護受害人,法庭諭令媒體不可報導任何可泄露受害人身分的資料,包括被告名字。
案情顯示,被告的妻子是一名銷售員,時常因做晚班而夜歸,被告當時與妻子因為經濟問題,感情觸礁。
被告負責看管孩子,所以與3個孩子感情要好,受害人是家中老二,因常向被告請教功課,與他特別親,沒想到卻墜入對方魔爪。
2016年10月,女生在念中二時與一男同學交往。隔年,她開始向對方傾訴自己遭父親性侵一事。
另一方面,被告和妻反對女生戀情,要她專注學業上。
女生母親甚至向老師投訴,指女兒被男友帶壞,老師於是介入。
男友最後崩潰向老師揭露女生被性侵一事,校方安排人員陪女生到警局報案。
被告求情時稱,案發時因婚姻出問題,感到十分抑鬱,事後非常後悔。法官考慮被告已深感懊悔,判監12年半。
擔心家庭破裂
女生擔心家庭破裂而不敢出聲,男友發短訊給女生母親,表明女生有很重要的事情要告知。
女生最後在母親追問下,把事情告訴她,母親得知後不知所措。
被告的代表律師稱,女生的母親之後安排3人見面,當場質問被告。
被告非常慚愧,一度跪求女兒原諒,並叫女兒報警,但母女最後選擇放過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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