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Grab司機占「老闆」便宜不換,結果成了通緝犯...
新加坡是一個偏愛「老闆」的地方,十分的歡迎有錢人來這裡投資、居住...
比如Grab...
如果有人想占Grab老闆的便宜,新加坡會是什麼態度呢?
盡在本文...

(圖:來源自網絡)
起因很簡單,就是Grab財務部工作人員把超過3萬元的款項錯誤轉進私召車司機的戶頭,司機接到通知後不願意歸還款項,還把錢拿去支付兒子的學費和應付其他開銷...
結果就變成了通緝犯...

(圖:來源自網絡)
去年8月21日,Grab的一名財務部職員在支付一筆3萬3678元時誤將一名私召車司機A的戶頭為款項接收人,A因此突然「發大財」。
去年8月30日,轉帳人發現錯誤後即刻通知公司,負責人也致電告知A,要求他把款項歸還給公司,但A不肯,最後還切斷和Grab的聯繫。
對於「天降」的橫財,A特地致電銀行詢問銀行是否會沒收那筆款項,得知銀行不會採取任何行動後,A就開始豪花那筆錢。
從去年8月31日開始至10月25日,他共花掉其中的2萬3094元,除了應付日常開銷如為現金卡添加儲值等,他也提取現款、把一些錢轉去其他戶頭,甚至用來支付申請護照的費用以及兒子的學費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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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實話,這哥們有點過分...
飛來橫財是不能碰滴...

(圖:來源自網絡)
無奈之下,Grab在10月24日報警,警方在隔天找A問話時,他稱因手頭緊才決定動用那筆「飛來的橫財」,截至當時,他已用了2萬3094元。
被警方問話後,他從銀行戶頭裡轉出1萬1100元給Gra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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過後被控一項不誠實轉移他人財物的罪狀,認罪後原本應在昨天出庭接受判刑,不過,他無故缺席,法官之後發出通緝令...
轉眼間他就變成了一名通緝犯...
不過話說回來,法庭判拿Grab的錢判的挺狠的...
但Grab多扣錢的時候,咋不對Grab狠點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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