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網上的一篇貼文引起了大家的熱議!

一名叫Li Wu女子在4月23日參加了一場面試,後來她也成功收到了公司的錄取通知。然而,當她的體檢報告出來之後,僱主竟然拒絕讓她入職,這到底發生了什麼事?
據悉,最初面試完之後,該公司表示有意向招聘Li Wu,可是由於負責人當時不在場,因此Li Wu被告知先做體檢報告,接著在5月2日開始工作。
後來等體檢結果出來,Li Wu才知道自己原來懷孕了。

她如實告知僱主,但她沒想到僱主會因為懷孕而不錄用她。僱主給出的理由是這份工作需要經常爬樓梯,而且工作量繁重,這些要求對於孕婦而言都太過於苛刻。
Li Wu心有不甘,她表示自己過去在建築業也是從事同樣的工作,懷孕對她而言並不會有任何的影響,但顯然僱主並沒有被這個理由說服。
就此,Li Wu覺得自己受到了不公平的待遇,甚至懷疑自己是不是「被歧視了」?她不明白僱主為什麼會因為懷孕而拒絕錄用她,甚至覺得很憤怒的是,當初他們並沒有簽訂合同,因此事到如今她也得不到任何的保障。
最後,Li Wu還向網友求助說:「我知道我可以向MOM投訴,可是這並不能改變我的現狀,我還是不能回到這份工作上,我也不能以孕婦的身份再找另外的工作。請問有誰可以幫到我呢?」
對此,大家有什麼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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