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比基尼美姐摘冠後,稱主辦方沒兌現承諾給完3000元的獎金,指有「賣獎」之嫌引發軒然大波,主辦方反指網上流傳美姐的裸 照,她因涉及行為不檢毀約而除冠!
第二屆比基尼小姐蔡詩欣(22歲)告訴《新明日報》,她在2016年2月參加由Lumiere International主辦的比基尼選美賽,並在比賽中奪冠獲得3000元獎金。不過她稱摘冠後,主辦方不守信用,至今僅獲當中500元現金,日前在面簿上貼文申訴。

蔡詩欣(左二)在2016年比基尼美姐中奪冠。(取自面簿)
蔡詩欣稱至今僅獲當中500元現金。(取自面簿)
她說參加比賽的過程花費不少,不僅要支付報名費、刊登費等等。她指主辦公司在比賽結束後沒有兌現承諾若,認為有「賺錢」之嫌,如在「賣獎」。
「我和該公司的合約截至去年4月,而我也已做好本分,但公司卻一直找我麻煩,通過面簿和電郵騷擾我,最後還撤下美後榮銜。」
她稱去年11月已針對此事報警,但在今年1月還收到該公司寄來的律師信,要求她針對指控道歉,或做出六位數的賠償。
「公司負責人昨晚又電話聯繫我,要求我取下面簿貼文,還稱若果不照辦將對此事發布文告,但我並沒答應,也打算農曆新年回國後報警處理,採取法律行動。」
蔡詩欣日前在面簿上貼文申訴。
主辦方:已報案
記者聯繫上主辦方,發言人陳慧琳受訪時否認「賣獎」之事,反指對方誹謗。
她解釋美姐獲得3000元的冠軍獎金,其中1000元是現金,其餘2000元是模特兒合約;1000元分兩次發放,分別是在奪冠當下及在下一屆比賽後。
「蔡詩欣奪冠後,立即獲得500元的現金,當時我們也通知她關於此條例,她也同意。」
陳慧琳補充當公司發現美姐的裸 照在網上流傳,認為這將嚴重損害公司的聲譽,因此決定取消公司給她的所有機會以及美後頭銜。
「對公司而言,美姐除了亮麗的外表外,更重要的是品行良好。不過,蔡詩欣卻不是一個好榜樣,公司在無奈下做出決定。針對她對公司的誹謗,我們已報案,並採取法律行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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