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日起 沒有註冊及掛上車牌的電動腳踏車,不允許在公路上使用 – 新加坡華人網

tia kwe ...| 2018-02-02| 檢舉

一月 31, 2018 獅城資訊

大快人心啊!新加坡陸交局執法人員1月30日在勿洛中心展開執法行動,發現兩輛非法改裝「油門」(throttle)的電動腳踏車。

當局當場沒收這兩輛沒有張貼陸交局認證標籤和車牌的輛腳踏車,車主們目前正協助陸交局調查。

陸交局也在現場向35名電動腳踏車和個人代步工具使用者派出傳單,提醒他們安全騎電動腳踏車和個人代步工具的習慣。

從(2月1日)起,沒有註冊及掛上車牌的電動腳踏車,將不允許在公路或腳踏車道上使用。

陸交局也將從2月1日起,對擁有或使用未經註冊的電動腳踏車加強取締,初犯者可面對罰款最高2000元或監禁最長三個月,或兩者兼施。

電動腳踏車騎士要是被發現沒有使用有效車牌,初犯可罰款最高1000元或監禁最長三個月,或兩者兼施。

網友怎麼說

Nio Khoi Teck:

LTA又來1次公路表演己經說在組屋連路都不能使用的電動滑板車卻會在行人道上接2連3的撞傷人悲哀的領導說的比唱還好聽精英1團糟演演戲說爽而己

Wun Gan:

那人行道呢?現在的問題是撞人事故都發生在人行道上呀

Alvin Ho:

有註冊及掛上車牌沒有用,最重要的是要上保險,要不然撞到人了怎麼辦?

Simon Hatono Kee:

不只電動腳踏車在行人道橫衝直撞造成行人的危險也應該包括腳踏車加於嚴重的處罰!

Kumhoong Bok:

Very goo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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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來源: https://www.twgreatdaily.com/cat39/node18224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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