YM是新加坡國立大學的畢業生,後進入一家半創業公司工作持EP准證,可上班短短兩個月後,老闆竟拖欠薪水還取消了他的EP,甚至動手打他!
這究竟是發生了什麼事呢?

10月初,YM經人介紹入職新加坡一家售賣從中國進口藥品的公司,他主要負責發展線上商務、製作網站、視頻、宣傳材料等。YM稱他在老闆的名下申請了EP,底薪3600新幣/月。雙方沒有簽署協議,只是口頭商量過後YM就上班了,但人力資源部有他的EP申請里有記錄。
(YM的獲批EP信)
入職沒多久,YM發現老闆在搞所謂的「新加坡全民入股計劃」,並暗示職員應當拿錢購買公司股份成為股東。他稍稍提出反對意見,老闆就大發脾氣。隨後,老闆便開始給YM和其他雇員安排加班,甚至在周末、在深夜安排工作內容,並要求次日必須上交。
YM反映,他在休息時間常常接到老闆額外布置的工作,如購買相機並學習攝影、製作視頻、PPT等。
(YM與老闆溝通工作的微信)
於是,YM在11月下旬辭職,老闆口頭同意了。他在11月26日工作結束後提出離開,並請求付清薪水,因為每月26日是他發工資的日子。他的要求卻遭到拒絕,老闆希望他做到月底,再一併發薪水。
然而,11月30日工作結束後,老闆又提出YM的退出會讓他受損失,要求他一起承擔損失,拒付全額薪水。他提出反對意見後,老闆立即停止談話並駕車離開現場。
(新加坡人力部)
12月1日,YM再次前往辦公室與老闆交涉。老闆表示只要沒有人力部的通知,他就拒付薪水,並且取消了YM的EP,現在他僅有一個月的時間可以留在新加坡。
由於老闆一直拒絕與YM在微信上交流,他在12月4日下午再次前往公司,希望能夠調解紛爭。兩人在公司門口見面,但從現場錄音可聽出,他們溝通得並不順暢。YM稱老闆出言辱罵他,並對他動手。老闆不但襲擊他的面部,還導致他的腿部和手部受輕傷,手機也被摔壞。他還說幸好有警察及時趕到,才制止了老闆的暴力行為。
另外,YM家裡現在有人生病需要用錢,而他卻在這邊討薪,特別著急。
目前,他的訴求就是可以拿到從2017年10月26日至2017年11月30日的合法工資,並對法定工作時間之外的工作予以付費。同時,他也想請老闆公開致歉,並賠償對他的身體與精神的損失費。
就YM的情況和訴求諮詢了新加坡外籍勞工中心(MWC),他們表示:如果有拖欠工資的問題,可以向勞資政糾紛調解聯盟(TADM)尋求援助。網址為: http://www.tadm.sg/locations/
至於加班費,如果僱傭合約薪金如下,就能受到僱傭法令的第四條款的保障,要求加班費索賠:
1) 基本月薪低於$4,500的勞力員工(俗稱藍領)
2) 基本月薪低於$2,500非勞工員工(俗稱白領)
如果是經理或執行人員,則不能在僱傭法令的第四條款保障下要求索賠,但也有個別情況,如合約有提及加班費,TADM可能會提供相關援助。
事件最新進展:
YM根據建議去人力部TADM立案,TADM將在1月11日為他們調解。但,YM現在持白卡,只能在新加坡逗留一個月,白卡將在調解日之前到期。YM希望聽聽網友意見,希望能夠得到相關的諮詢幫助。
新加坡外籍勞工中心歡迎遇到工資被拖欠或其他勞務糾紛的外籍勞工,撥打24小時的援助熱線求助:+65 653626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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