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9歲阿嬤發現丈夫與女傭搞外遇,兩人差點離婚,丈夫之後給了阿嬤20萬元當「賠償」。事過8年阿嬤在丈夫過世後起訴三名兒子,指她拿不到銀行里的錢,也要爭三間店屋和一間政府組屋。
法庭文件顯示阿嬤陳蓮(89歲)與已故丈夫林玉瑞育有8名孩子。林玉瑞曾是一家雞蛋農場老闆,農場在2008年結業,他在2014年5月26日過世,享年92歲。
阿嬤在2009年發現當時87歲的丈夫與女傭搞外遇,兩人關係鬧僵。阿嬤與丈夫一直處得不愉快,加上大兒子林振慶(60多歲)與二兒子林振宏(59歲)護著丈夫,她擔心自己安危,決定在同年9月搬離位於武吉班讓環路的住所,投靠四兒子林振華(55歲)。
阿嬤隔年5月申請離婚,但兩人最後沒離成。丈夫事後給了阿嬤20萬元「賠償」,當做是她的生活費。不過阿嬤聲稱至今還拿不到半分錢,連同四兒子起訴幼子林振新(47歲)要索回這筆錢。案件昨天(10月31日)開審。
起訴人說遭幼子誤導到銀行開聯名戶頭,怎知近6年來半分錢也拿不到。幼子掌握現金支票,卻不肯發放生活費。
幼子則稱,父親曾說過要他時常去探望老母,才能提出生活費給對方,不過老母遭二兒子禁錮家中,還不准與家人見面。幼子稱二兒子這麼做是要向他施壓,要他交出那筆20萬元。(部分人名譯音)
起訴人陳蓮。
稱屋子被「掏空」
阿嬤稱屋子被人「掏空」,還遭兒子丟棄組屋底層,終被送到老人院,搞到最後要通過法律途徑尋求孩子贍養。
阿嬤稱她離家出走後與四兒子同住,但在2010年五兒子林振霖帶她回家住,兩周後被對方拋棄在組屋底層,之後再由三兒子林振德送到老人院住,一直到2011年2月才離開。
三兒子在阿嬤住老人院期間向法庭申請贍養令,要所有孩子承擔阿嬤住老人院的費用。庭令在2011年1月生效。
阿嬤過後被二兒子接回家住,而她的幼子在同年5月到法庭指阿嬤沒有住在老人院,而且有孩子照顧,要求撤銷庭令。
阿嬤也稱有家歸不得,答辯人在鐵門上加了個鎖頭,還「掏空」屋子。阿嬤別無選擇,在2015年9月報警求救,答辯人才肯讓步。
起訴人的四兒子林振華
四兒子只分到200元
律師在盤問四兒子時,爆他從父親遺囑中只分到200元,因此指他「別有目的」,起訴其他兄弟以取得更多父親遺產。
阿嬤丈夫死前在2009年3月立下遺囑,將答辯人列為遺產執行人,並交代他死後第三年祭日才根據遺囑內容分配遺產。遺產執行人也要每月給阿嬤1000元生活費,為期3年。阿嬤可從遺產中獲得6萬4000元,而四兒子則只能分得200元。四兒子是阿嬤遺產的唯一受益者。
律師昨天在盤問四兒子時,指他只繼承父親200元遺產而不高興,並指他「別有目的」,起訴其他兄弟以取得更多父親遺產,但四兒子否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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