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人請女傭,不是為了讓她做飯而已嗎?其實還有這些不能說的秘密!

夜神月| 2017-09-18| 檢舉

虐待女傭事件近來引起矚目,首先是因為控上法庭的案件越來越多,再者是許多案件顯示,僱主對女傭的傷害確實十分嚴重,有的行為甚至可用「殘暴」來形容。當然,這些傷害最終也導致僱主被判重罰,甚至監禁,以後也不准再僱請女傭。

案例一:

昨日,一59歲男子因 蓄意傷害來自印度尼西亞的33歲女傭瓦爾達。在認罪後, 被判 24個月的判強制治療令。

 

案發當天早上,被告因不滿女傭買不到米粉當早餐,便在廚房對女傭開罵。被告罵著罵著,便舉起一隻拐杖,往女傭頭部打去。

女傭為此受到驚嚇,逃到客廳避難,但被告追了上來,一拳打在女傭左臉上。

不僅如此,被告還用雙手攻擊女傭頭部,甚至踢傷女傭屁股以及大腿鼠蹊部。

新加坡是個文明社會,照道理,這類案件是不應該發生的。可偏偏屢禁不止。

案例二:

一對夫妻鄭偉傑(38歲,IT經理)和謝韻玲(41歲,銷售經理)分別面對21項和11項刑事控狀,指他們在位於義順6道的住家,虐待來自印度尼西亞和緬甸的兩名女傭。

 

他們對待女傭的招數簡直令人髮指。

招數一:男僱主曾要兩名女傭互賞巴掌;

招數二:鄭偉傑曾將三條藤條綁在一起,並用來打一位女傭的頭部,還問她痛不痛,當她回答痛時,鄭偉傑也以藤條打另一名女傭頭部;

招數三:因紙張被折就被罰跪地踢屁股;

招數四:恐嚇他們損壞床單要賠償;

招數五:逼迫簽合同,兩女傭不能說話。

案例三:

新加坡一對夫妻被控把女傭當奴隸,每天工作超時外,還不給飯吃,讓她在15個月狂瘦20公斤。

 

40歲菲律賓女傭加薇坦,遭林姓男僱主與鍾姓妻子虐待,長期不給她足夠的食物,又超時工作不讓她休息,更強迫她睡在儲藏室,讓她從49公斤掉到僅剩29公斤。

她一到兩周才能洗澡一次,不准她刷牙,而且僱主只允許她使用公寓的公共廁所, 沖涼時女僱主全程盯著她。 沖涼時女僱主跟進浴室,看著她沖涼,不讓她使用熱水,也不許她沖太久。

她要上廁所解決大小事都要經過女僱主同意, 並說每天只能吃兩餐,他們只提供一塊麵包和一包泡麵,造成她因長期壓力太大停經一年。事後這對夫妻因違反《雇用外籍勞工法令》,面臨1萬新幣(約3萬元令吉)處罰,或被監禁12個月。

請女傭難道是為了虐待她們嗎?

類似的虐傭案例數不勝數, 虐傭案的結果,無論對女傭或僱主來說都是悲劇,受害者的心靈創傷也難以彌補。因此人們不禁要問:通過法律可以遏止虐傭行為嗎?要不然,怎樣才能防止悲劇的發生?

世界進入了21世紀,新加坡為什麼還有虐傭的人呢?歸根結底,避免虐傭案發生,仍然是取決於僱主的心態:他們是以怎樣的態度對待女傭的,是僱主和員工的關係,還是把她當作可以隨意傷害的奴隸和出氣筒。

更妥善的當然就是兩者之間維持合理的賓主關係,互相體恤和尊重。所謂積善之家,必有餘慶。

賓主關係處理得宜,彼此分開多年後仍維繫著感情,例子其實也屢見不鮮。

不要為了緩解自己的壓力,去傷害她們!

來源:singaporeable.c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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