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年兩天內放火燒三組屋單位,一旦罪成,他可被判罰款高達5萬元、坐牢長達五年,以及鞭刑多達六下。

16歲少年當阿窿跑腿,在8月22日與23日涉及三起放火燒屋騷擾案。警方接獲通報後,由刑事偵查局、勿洛警署和金文泰警署進行廣泛調查。
《新明日報》報道,這名少年在本月22日與23日,涉及新加坡3起放火燒屋騷擾案。
警方接獲通報後,由刑事偵查局、勿洛警署和金文泰警署進行廣泛調查,幾天前(24日)在芽籠逮捕少年,同時起獲多個證物,包括兩件黑色T恤、兩部手機、一件黑色外套、一雙拖鞋、一隻馬克筆和一個打火機。
據瞭解,嫌犯馬丁輝(洋名Joven)涉及數起阿窿騷擾事件,地點包括巴耶利巴大道和紅山弄。
嫌犯今早被押到紅山弄( Redhill Close)第75B座組屋搬演案發過程。
據觀察,嫌犯今早10時30分左右到達,兩名警察在旁押送,嫌犯全程低頭,但沒有刻意迴避鏡頭。嫌犯染了一頭金髮,戴著眼鏡,左腳有文身,表情淡定。
警方將嫌犯帶到8樓單位,盤問了幾句話後,嫌犯以點頭或搖頭的方式作答,前後過程大約10分鐘,之後就被帶上警車。
據觀察,單位的前門已沒有了火燒的痕跡,相信已刷上新油漆。記者嘗試敲門,但無人應門。(人名譯音)
新加坡怎麼了?連16歲少年都來當阿窿 2天涉3放火
少年馬丁輝在警員押送下,回到現場調查。
這名少年涉及數起阿窿騷擾事件,包括放火、潑漆和反鎖債主單位。
記者事後也實際走訪其中一個位於巴耶利巴大道的受害單位,不願具名的鄰居透露,事件發生在晚上9時許,當天她正在屋外澆花,發現可疑男子在走廊徘徊。
她表示:「男子皮膚白皙,戴著黑色帽子,穿著長褲涼鞋。我問他在找哪個單位,但他答不出。我在屋外約半小時,只見男子上下樓,過後我就回家了。」
「不久後,我聽到門外有人快速地跑過走廊,我就開門查看,竟發現鄰居家門著火。另外一個鄰居連忙出來滅火,當時單位里有女屋主和一隻狗,不知道有人放火。」
少年將在被控上法庭。一旦罪成,初犯者可被判坐牢最長5年、罰款5000元至5萬元,鞭3至6下。
警惕不要重蹈覆轍
輔導員說得有理,政府近年來對阿窿跑腿採取更嚴峻刑罰,成功阻喝欠債人不敢當跑腿,但入世未深的青少年「不知怕」、「不知死」加上喜歡冒險,容易成為阿窿老闆下手的對象。
刑罰肯定有阻喝作用,既然知道潛在青少年罪犯「不知輕重」,家長不如「諄諄教誨」從小提醒不要犯法,否則刑罰很重,就像大人喜歡用「警察來了」嚇唬頑皮的小孩,只是,孩子聽多了也不以為意,麻木了,不相信警察真的會來。
文章來源: https://www.twgreatdaily.com/cat39/node16205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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