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新加坡《海峽時報》7月24日報道,一名中國女子因被拒絕辦理登機手續,一怒之下抄起櫃檯上的標示牌扔向機場工作人員,導致工作人員面部受傷流血。 她於本周一(7月24日)被判24天監禁。
常麗慧(音譯) 圖據《海峽時報》
6月11日,33歲的被告人常麗慧(音譯)來到樟宜機場新加坡航空的登機櫃檯準備辦理登機手續時,工作人員發現她提供的護照和信用卡資料信息並不一致,於是向她詢問信用卡主是誰。常慧麗回答卡主是自己在北京的家人,稱自己通過電話使用信用卡預定了機票。
鑒於她無法證實卡主的身份,也無法證實卡主同意購票,工作人員拒絕為她辦理登機手續,並建議她通知卡主致電新加坡航空中國辦事處確認購票意願。但常麗慧表示自己沒有手機,無法聯繫到卡主本人。副檢察官在法庭上稱,常麗慧在這時便已開始大聲辱罵工作人員。
隨後這名女性工作人員向一名男性同事求助,再一次解釋了航空公司的相關規定,但常麗慧拒絕解釋,並同時大聲斥責男性工作人員。
在男性工作人員離開後,常麗慧不再堅持辦理登記手續,轉而開始要求退款。當得知退款需要2~3周時間,她變得更加氣憤,開始用手指著工作大員大罵。工作人員眼看著問題無法得以解決,便向後退了一步開始聯繫自己的主管彙報情況。
就在這時,異常憤怒的常麗慧抄起了櫃檯上的「暫停工作」標識牌扔向工作人員。這個大小約26cm*6cm的標識牌正中工作人員面部,造成左眼眉毛及鼻樑處受傷流血。
事發第二天,即6月12日,常麗慧在其居住酒店被捕。
中國女子大鬧新加坡機場 圖據網絡
新加坡心理健康研究所的一名精神病專家稱,常慧麗患有精神分裂症,但在攻擊他人時並不處於病髮狀態。
副檢察官稱,常麗慧的行為完全是故意的,事發後她完全沒有表現出任何悔意,因此要求至少判罰她監禁3周。
而根據《海峽時報》報道,同類罪行的最高判罰1年監禁及5000新幣(約合人民幣24800元)罰款。
本周一,在承認自己對受害人造成傷害,做出危及他人人身安全的魯莽行為後,常麗慧被法院判了24天監禁。鑒於她的羈押日期從7月1日計算,常麗慧或將很快被釋放出獄。
紅星新聞實習記者 徐緩 編譯 實習編輯 李文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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