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李家糾紛五個關注點 李顯龍是否有濫用職權?

新加坡建國總理李光耀故居處置分歧事件,自6月14日引爆以來已超過兩周。新加坡總理李顯龍19日表示,將在新加坡國會7月3日復會時,解除人民行動黨黨督約束,讓全體議員自由提問和發言。無論是家事或國事,這起事件勢必將繼續延燒。

在李顯龍、李瑋玲和李顯揚,以及各部長、反對黨相繼發言,國際媒體也競相報道之後,這起事件是否已不再是茶餘飯後的李家家事,而成為影響甚遠的國事?這場各方各執一詞的糾紛,還有哪些關鍵問題有待解答?

李顯龍是否有濫用職權?

2016年3月至4月,李瑋玲為《海峽時報》撰寫專欄文章,反對在父親李光耀逝世滿一周年所舉辦的多項「英雄膜拜」式紀念活動。她也通過個人面簿網頁,指責李總理濫用權力建立王朝,讓李家糾紛首次浮上檯面。當時,李總理回應,強調有關指責完全不符合事實,並對妹妹的舉動深表難過。

今年6月14日凌晨,李瑋玲與李顯揚在同一時間將一份6頁聲明稿上載至個人面簿,指李總理利用總理職權,設法挽留李光耀歐思禮路38號的故居,他們在遵從父親遺願要拆除故居的過程中受阻擾,在自己國家受到監視。公開信也寫道,他們相信李總理夫婦有意為二兒子李鴻毅從政鋪路。

對此,李顯龍表示對弟弟妹妹發公開信的做法非常遺憾,並全然否認這些指責,特別是關於他要扶持兒子進入政壇的荒謬說法。李總理說會竭盡所能,繼續做到無愧於父母,忠誠地為新加坡服務,尤其是堅持任人唯賢的基本價值觀。

2015年,李顯揚和李瑋玲與國家文物局訂立贈與契據(Deed of Gift),捐出李光耀的一些物品,作為公開展覽用途。李顯揚6月19日發表面簿貼文指李總理公器私用,利用總理職位從文物局得到契據副本,再轉交給私人律師以推進自己的個人議程。當時管理該展覽事宜的國家發展部長黃循財澄清,李總理是以公職身份接收贈與契據,「告知總理展覽內容和呈獻呈獻方式,是正常且符合規範的」。

根據以往案例,李顯龍不會讓這類指責聽之任之,會將誹謗者告上法庭。不過,面對家人的指責,他又會怎麼做呢?他會如何在國會中回應這些指責,取信於民?

領導委員會的副總理張志賢(檔案照)

新加坡部長委員會是否越界?

政府針對建國總理李光耀故居處置方式成立了一個部長級委員會。內閣秘書陳基榮雖澄清李顯龍並沒有參與內閣有關的討論,但委員會要考慮故居的歷史和文化遺產意義、以及李光耀生前的想法和遺願,因此徵詢了李光耀三名子女的意見。

委員會也詢問李瑋玲與李顯揚關於李光耀最後遺囑的準備過程,以及李顯揚妻子林學芬和她的律師團隊在準備遺囑時所扮演的角色。

李顯揚說,委員會拒絕說明所考慮的選項和最後可落實的成果。李瑋玲也指出政府設立委員會是李總理用來攻擊李光耀遺囑的幌子。領導委員會的副總理張志賢則重申,成立委員會正是要研究和制定處置故居的選項,並向內閣提呈這些選項,而內閣只會在必要時選擇合適的選項。

在保存古蹟法令下,政府有權決定是否保留李光耀歐思禮路38號的故居。但李光耀如何制定遺囑,與內閣何幹嗎?政府在要求各方針對李光耀立遺囑時的情況提交法定聲明時,是否預見這次的糾紛?張志賢又將如何在國會中解答有關委員會運作的疑問,備受關注。

李顯揚妻子林學芬(檔案照)

最終遺囑誰擬定?

2011年8月,李光耀首次立下遺囑,遺產由李家三兄妹平分,故居拆除條款也首次出現。之後李光耀的第五和第六版遺囑中,去除了故居拆除條款。而在2012年11月定立的第六版遺囑中,李光耀增加了李瑋玲可分得的遺產份額。不過,李光耀在2013年12月立的最終遺囑,又恢復回三子女平分遺產。另外,根據李總理的宣誓聲明,故居拆除條款又在最終版遺囑再次出現。

李顯龍本月15日指出,遺囑最終版本由李顯揚妻子林學芬的騰福律師事務所律師訂立,而前後發生的一系列事件令李總理認為,李光耀訂立和簽署最終版本遺囑的情況「令人不安」。李顯揚隨後說,李光耀遺囑最後版本由李及李管理合伙人柯金梨撰寫。柯金梨16日回復zaobao.sg詢問時說,遺囑最終版本不是她準備的。李顯揚說,最終版遺囑僅恢復了柯金梨為李光耀準備的第一版遺囑。財政部兼律政部高級政務部長英蘭妮之後也在臉書指,負責為李光耀草擬第七份遺囑的律師是誰,至今仍是個謎。

李光耀位於歐思禮路38號的住家。(檔案照)

李光耀故居拆還是不拆?

身為長子的李顯龍曾不只一次表明,站在兒子立場,他希望可以遵從父親遺願拆除故居。因此,總理也說,不參與政府對故居做的任何決定。

然而,李顯揚和李瑋玲指李總理對李光耀拆除故居的意願反反覆復。李顯揚也說,早在委員會成立前,就已建議待李瑋玲不再住在故居後就拆掉屋子和在原址建紀念公園,但張志賢當時並沒接受建議。他也指李顯龍對建議加以拒絕,事情不了了之。

英蘭妮之後也公開談論李光耀故居在李瑋玲遷出後四種可能的處置方案,分別為拆除、保存(preservation)、保留(conservation)或強制性徵用。張志賢也澄清,部長級委員會沒有執意防止故居的拆除,並強調政府會冷靜和客觀地分析一系列選項,並在必要時做出決定。

李光耀故居(檔案照)

1、新加坡聲譽是否受損?

國際媒體紛紛報道了李家事件。英國《金融時報》形容這起「家庭糾紛」是一場發生在新加坡最高層的罕見公開恩怨。美國新聞頻道CNBC網站則形容「這個罕見的爭執把這個島國第一家庭內的深層分裂公諸於世」,並形容李瑋玲和李顯揚的聲明稿「具爆炸性」(explosive)。

李顯龍也假期結束一回國,就錄製了聲明視頻,為爭端造成新加坡聲譽受損,以及國人對政府的信心遭到打擊,向全體國人致歉。

工人黨通過臉書上也表示,這些家庭糾紛應該由李家私下或上法庭解決,該黨僅關注濫用職權的指責,以及爭端對於新加坡和我國政治體制信任度所造成的損害。工人黨主席林瑞蓮已提交國會詢問,詢問政府制定了什麼規則,以確保部長和擔任高級政治職務者,在政府須做決策的事務上若涉及個人或金錢利益時,不影響或參與相關的決策和考量,而政府又要如何執行這些規則。

由一份公開信引爆的李家事件,對新加坡這個國家會有怎麼樣的影響?如果是,新加坡要怎麼化解這個危機?

文章來源: https://www.twgreatdaily.com/cat39/node1555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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