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瑋玲目前在蘇格蘭旅行。(檔案照)
(新加坡15日訊)針對新加坡建國總理李光耀歐思禮路故居處置的分歧,李光耀女兒李瑋玲醫生周四(15日)凌晨第二度發言,在面子書稱,「如果這只不過是一件家事,我們就不會把它公開」。
李瑋玲(61歲)和弟弟李顯揚(59歲)昨天(14日)凌晨發出聯名公開信,指兄長新加坡總理李顯龍(65歲)執意違背父親遺願想保留故居為自己爭取政治資本。
目前與家人在國外度假的李顯龍,過後發表聲明否認這些指責,並對弟妹選擇公開家中糾紛的做法感到非常失望。
家事不會公開
李瑋玲和李顯揚也在公開信中指,儘管李顯龍曾答應不參與政府所有有關故居的決策,2015年也在國會表明政府無需在李瑋玲搬離前對故居去留做決定,而是交由屆時政府處理,他們仍在去年獲知政府設立部長級委員會討論故居的處理選項和影響。
內閣秘書陳基榮昨天下午澄清李顯龍並沒有參與內閣有關部長級委員會的討論。陳基榮解釋,委員會要考慮故居的歷史和文化遺產意義以及李光耀生前的想法和遺願,以助未來政府斟酌並做出最後決定。委員會徵詢了李光耀三名子女的意見,李顯龍總理身為長子和遺產受益人,也以個人身份提供他的看法。
不過,李瑋玲今天凌晨12時19分在面子書發表貼文指,上述部長級委員會的成立,不可能沒有得到李顯龍的默許同意。
她也說:「私人的家事不會涉及成立秘密的部長級委員會來得到你想要的。」
李瑋玲過後又在凌晨1時18分發表貼文說:「如果這只不過是一件家事,我們就不會把它公開。」
她說,歐思禮路38號的房子是父母買下的,它的命運應該由他們來決定。
「我父親多次告訴我們,歐思禮路38號是家族產業,如果出售,無需捐給慈善。」
然而,李瑋玲指李顯龍給李顯揚開出的售屋條件是,李顯揚除了必須付他市價,還必須另外拿出一筆相等於市價一半的款項捐做慈善。李瑋玲指,李顯揚不同意李顯龍處置房子的做法,所以李顯龍「懲罰」他。
目前在蘇格蘭旅行
李顯龍和李顯揚曾在2015年12月4日發表聲明說,他們同意各自捐出相等於歐思禮路38號一半市值的金額,作為慈善用途。
根據之前報道,李光耀的願望是在他過世後,歐思禮路38號的房子馬上拆除。如果李瑋玲選擇繼續居住,那房子也必須在她搬出後馬上拆除。
李瑋玲也在面子書貼文中透露,她目前在蘇格蘭旅行,網際網路線路不穩定、連接速度緩慢。
這不是李瑋玲首次公開表示對哥哥李顯龍的不滿。她曾在2016年,譴責他「濫用權力建立王朝」。李顯龍當時也做出回應,表示對妹妹的言論深表難過,並強調指控完全不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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