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4大學生輪姦2台灣女子] 她用英文求饒「別傷我友」遭硬上5次 !

涉案男子被上銬帶回警局。

4名新加坡男子去年12月在台灣旅遊時,性侵兩名女子,台灣士林地檢署週四以趁機性交猥褻罪控告4名男子。

據台灣《東森新聞》報道,當地檢方認為四人嫌疑重大,向法院羈押嫌犯王姓男子、陳姓男子和劉姓男子。另一名林姓男子則以1萬5000新台幣(約2170令吉)交保,但限制出境、出海、住居。

據瞭解,王男、陳男、劉男當時共同性侵A女,3人罪嫌重大,週三晚遭當地法官裁定羈押禁見。

至於林男,則涉嫌在另一層樓性侵B女。雖然B女在接受警察詢問時,表示自己當時是不同意,現在已不想追究,但法官認為,林男仍涉嫌重大,才裁定1萬5000新台幣教包,並限製出境、出海、住居,來替代羈押禁見。

台灣警方表示,4名新加坡男子在去年12月11日晚上,邀約A女和B女到台北市大同區的日租套房聊天喝酒,一行人喝到隔天凌晨。4名男子見該兩名女子不勝酒力,竟集體性侵。

台灣警方在12月12日下午,逮捕拖著行李箱準備離境的四名男子,但4人被捕後仍強調是「兩情相悅」才會發生性關係。

文、圖:台灣《東森新聞》

她用英文求「別傷我友」遭硬上5次 星國4狼惡行曝光

4名新加坡籍男子去年12月間來台觀光,認識2名台灣籍女大生(A、B女)後,邀約2女到日租套房參觀,卻趁她們酒醉之際性侵。其中A女被3人輪流性侵5次,她在意識模糊之際,還用英文哀求對方「別傷害我朋友」,企圖保護友人,但2人仍被性侵得逞。士林地檢署偵結,今天依乘機性交罪將4人起訴。

起訴指出,劉男來台灣某大學當交換學生,王男、陳男、林男則來台灣遊玩,2016年12月10日晚間4人在夜店認識A、B女,隔天劉男以Line邀約2女晚間到租屋處喝酒、玩遊戲,A、B女因不勝酒力躺在沙發上,王男將A女扶進房間後性侵,後因酒醉想嘔吐而離開房間,劉男見狀隨即進房間,明知A女不能抗拒,仍趁機與其發生性行為;等到劉男走後,陳男也進入房間,即使過程中A女均喊「NO」,他以手指、生殖器性侵得逞。

沒想到,陳男離開後,王男又再度進入房間,雖然A女哀求「you guys can f. me but don't hurt my friend」(你可以性侵我但不可以傷害我朋友)等語,企圖保護友人,但王男仍不予以理會,對A女性交得逞,而劉男等陳男走後,再度進房間性侵A女。同時,林男見B女躺沙發上,將她扶上2樓房間後反鎖,雖然B女邊推、踢林男,邊說「不要」,但仍遭性侵。當天清晨,A女酒醒後,質問劉、王、陳男,2女離開後也到派出所報案。

4人均供稱,確實有與對方發生性行為,但都有經對方同意,並非乘機性交。檢方認為,4人嫌疑重大且有逃亡之虞,向法院聲請羈押,劉、王、陳男3人遭收押;B女雖表示不願追究,但因性侵案件是非告訴乃論罪,林男遭裁定1萬5000元交保,並限制出境、出海、住居。

士林地檢署今偵結,認為4人所為均犯趁機性交罪嫌,而被告王男、陳男、劉男3人間有犯意聯絡及行為分擔,請論以共同正犯,因此將4人起訴。

2名女大生因為不勝酒力,遭4名新加坡男乘機性交得逞。

文章來源: https://www.twgreatdaily.com/cat39/node14525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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