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有史以來第一起殺人挖眼案,男子原來是。。。

患有精神病的男子覺得房子裡有髒東西,未婚妻被惡魔附身,他在「大戰惡魔」的過程中把未婚妻殺了,還在救護人員等待警方到場支援期間挖出她的雙眼丟下樓。

李豪林(42歲,譯音)(23日)承認一項誤殺控狀,被判監禁10年。他在2012年3月30日晚上11時44分至隔天早上約6時52分之間,在裕廊西65街第633座組屋單位內殺害同居未婚妻賴蓮慈(死時24歲)。

李豪林案發時38歲。

李豪林原本被控謀殺罪,但由於他案發時患有「短暫性精神錯亂」(brief psychotic disorder),控方因此改控他罪行較輕的誤殺罪。

警方在事發單位樓下的草地找到多件證物。 (檔案照片)

離過婚的李豪林和賴蓮慈從2011年6月開始同居,他自那時起便一直覺得家中有惡靈。

兩人在2011年12月前後租下案發單位的一個房間,但是李豪林仍覺得家裡不幹凈,女友遭惡靈附身。他在事發前不久曾帶賴蓮慈到教堂驅邪,還指示她上班時帶著聖經。

2012年3月30日晚上,李豪林的室友不斷聽見他房裡傳出很大聲的呻吟聲,室友以為李豪林和賴蓮慈在吵架於是報警。警方上門查看,並在和兩人談話後離開。

死者賴蓮慈(檔案照片)

李豪林在警員離開後殺了未婚妻,試圖砍下她的頭和右腳踝,他的室友隔天早上發現李豪林的房門上有血跡跟著報警。

率先到達的救護人員見情況不對,因此在客廳等警方抵達。李豪林在這段期間挖出賴蓮慈的眼珠拋下樓。警員早上約7時抵達時,看見全身赤裸的李豪林跪在賴蓮慈的屍體旁,握著十字架口中念念有詞。李豪林當場被捕。

死者血肉模糊難辨認

死者被亂刀砍死,身上多處刀傷,幾乎血肉模糊,難以辨認。

據死者的父親透露,他和妻子、兒子等去殮屍房認屍時,除了臉部外,死者全身都被包紮起來,家人只能從她的臉來確認女兒的身份。

死者的大眼睛是特徵,但眼珠子被挖出後,家人無法從死者的雙眼確認她的身份,再加上身體被包紮起來,認屍過程頗有難度。

儘管缺了眼珠子,但家人最終仍從死者鼻子、嘴巴以及整體臉形等認屍。

文章來源: https://www.twgreatdaily.com/cat39/node14291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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