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無良僱主夫妻虐傭,女傭暴瘦不滿30公斤!竟想用1萬新元就解決問題?

近日,有關一宗新加坡虐傭案件再次出現在我們眼前。

金融交易員林俊宏(47歲)和妻子鍾瑞鳳(47歲)被指在2013年1月23日至2014年4月18日期間,沒給40歲菲律賓籍女傭戴爾瑪足夠的食物吃,讓身高1.42米的戴爾瑪體重從49公斤銳減至29.4公斤。

而在昨天判刑前的「最後一分鐘」,這對表示願意賠償女傭1萬元。

據了解,夫妻各觸犯一項雇用外來人力法令,他們原本不認罪,但在審訊中途改變主意,放棄抗辯。

控方表示,被告兩夫妻的行為對女傭身體和精神上造成巨大傷害,促請法官判他們坐牢1年,即被告所面對的罪行的最高刑罰。代表律師求情則時表示,女被告有強迫症,也曾患有厭食症,希望法官能考慮讓她接受強制性治療作為處罰。

但法官表示,女被告的強迫症與清潔有關,並不影響她給女傭食物,因此拒絕代表律師的要求。

代表律師也指出,被告夫妻願意賠償女傭約1萬元,法官因此將案件展期,讓查案人員與女傭商討賠償一事。案展下個月16日下判。

24小時「掌控」女傭生活(包括大小便!)

其實,這對夫婦遠遠不止只有不給女傭吃飽的行為。據了解,女傭沖涼及大小解,都不准用公寓住家的廁所,必須用公寓的公用廁所,沖涼時女僱主全程盯著她。

沖涼時女僱主跟進沖涼房,看著她沖涼,不讓她使用熱水,也不許她沖太久。她要上廁所解決大小事都要經過女僱主同意,且不能使用家中廁所,女傭庭上淚述女僱主幾乎24小時「掌控」她的一舉一動。

女傭表示,她剛到僱主家時,起初可以使用家中廁所和在家沖涼,但幾個月後女僱主突然將她帶去公寓泳池旁的公用廁所沖涼。

她說,她每周只能沖涼一兩次,但女僱主每次都跟著她進沖涼房,當主控官追問她原因時,女傭流淚說僱主要確保她沒有使用熱水。

當主控官問她可否使用家中廁所時,女傭說不可以,每當她需要上廁所時,需要徵詢女僱主同意,然後由她帶去泳池旁的公用廁所。

此外,她在被告夫婦家工作時,一切作息和工作都只能聽從安排,包括她什麼時候吃飯、睡覺、起床等。女傭也說,她不知道僱主為何這樣對待她。

逃跑找同鄉

後來,女僱主叫她清洗靠近電梯的走廊,她見僱主沒在旁監督,趁機逃進電梯然後按了一樓之後就逃出公寓。「走出公寓大門時,我聽到僱主要保安阻止我,保安在我身後追著喊我,我拔腿就跑。」

女傭說她跑進附近的遠東購物中心躲起來,之後向一名菲律賓女傭接電話打給一名在本地的同鄉求救。

同鄉帶了換洗衣服趕到後,先帶她吃飽飯後再帶她到情義之家HOME尋求庇護。

才工作一個月就沒來月經!

而在法庭上,女傭幾乎是哭著供證的,多次淚崩已無法計算。她聲稱家工作一年多內暴瘦20公斤後首次淚灑國家法院,「我消瘦得只剩皮包骨,照鏡子時連自己都認不得自己。」

之後談到談到自己日漸消瘦、每次沖涼時女僱主都在旁盯著、以及翻開自己暴瘦時拍攝的照片時,她又忍不住哭出聲。

女傭供證時說,她開始工作後,就開始消瘦。她說,女僱主一天只給她吃兩餐,且餐餐是麵包和快熟面,她經常挨餓。

「我餓得渾身發抖、乏力但得繼續做家務,有時身體會發抖……幾個月後,我的頭髮開始脫落,青筋清楚可見,工作一個月就沒來月經。」

此外,她也說有時餓得不行,就哀求僱主多分給她一點食物,僱主偶爾會給她一片黃瓜、番茄和一小指頭大小的肉片,有時就給她飯粒拌快熟面當一餐。除了食物不夠外,她常不規律長時間工作。她舉例說如果她周一傍晚7時開始工作,得一直工作到周三早上才能休息。

或許是同情她的遭遇,女傭身旁的翻譯員一直陪著垂淚,好幾次無法當場翻譯,需要平復情緒後翻譯出女傭的供詞。

工作沒有休假!工資也沒有拿到!

女傭沒有休假日,工作一年多也沒拿到薪水,家人見她沒匯錢回家,擔心不已。

女傭供證時說,僱主扣住她的行李箱,她因此無法使用自己的手機,僱主聲稱她的行李箱放在靠近機場的一個貨倉。

此外,僱主也告訴她,她在新加坡無需用錢,因此沒必要領薪水,到她回家時就可以帶回很多錢,女傭因此不曾拿過薪水。

「除了一次,她給了我500元,但放進塑料袋裡,還用別針別著,並告誡我不得使用,還要和我的舊衣服放在一起。」

女傭沒有休假日,沒領薪水,因此無法寄錢回家。同鄉人見她開工後就失聯,向大使館反應,而大使館工作人員曾經致電僱主家詢問。

她也是那時候才知道,同鄉人和家人見她沒有聯繫,沒有寄錢回家,非常擔心她。她在家鄉有丈夫和三個年齡分別為17歲、15歲和11歲的孩子。

對於上述的這對虐傭夫婦,虐待女傭近1年,還不想承認,知道自己將要敗訴的時候才說給1萬元去彌補傷害?!難道這僅僅就是用錢可以解決的問題嗎?對此,大家怎麼看?

文章來源: https://www.twgreatdaily.com/cat39/node1428997

轉載請註明來源:今天頭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