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張錦興被帶回兇案現場。
(新加坡11日訊)兀蘭兇殺案出現新進展,涉案被告在殺妻後的9天內至少兩次外出到附近兩鄰里中心購物,命案揭發當天,還涉及買空氣清香劑回凶宅,相信圖掩罪行!
周五被帶到凶宅前,被告在商場下車5分鐘,面對公眾一度冷笑。
此間媒體之前報道,疑財務出問題,41歲前房產經紀張錦興(譯音)在1月20日於兀蘭住家,涉掐死懷孕6個月的妻子鍾佩珊(家庭主婦,39歲)及4歲女兒張芷寧,釀兩屍三命慘案。嫌兇藏屍9天後,還涉及放火燒屍,罪行在大年初一被揭發後,於醫院被控謀殺妻。
記者周五下午接到讀者通報,在離凶宅步僅10分鐘的兀蘭維斯達坊出現警車。多名便衣警察扣押一名紅衣嫌犯到場,仔細一看竟是被告張錦興。記者火速抵達現場,警方正在進行調查,周圍有不少人議論,表示曾看過被告與妻女到過該商場。
被告昨午2時50分左右到場,警方短短5分鐘問話之後,將他押送回警車。警員則回到商場走訪6商店,當中包括雜貨店、飲料店、藥材店及咖啡店等。
據了解,警方到過藥材店,出示一張發黑的收據和被告照片,讓店員確認。
藥材店店員說:「發黑的收據上寫著1月24日,還有商店的地址和店名,不過只有一樣41新元(約128令吉)的藥物,看不清藥名。我們推斷,藥物應該是120片大包裝盒的止痛藥。」
店員說,像這樣大包裝盒的藥物不擺在架子上,顧客需到櫃檯才能購買。
街坊透露被告一家也常到位於兀蘭50通道的發發發商業中心。不願具名的店員透露:「警方問我初一(28日)是否有看過嫌犯到店裡買空氣清香劑。當天我有700個顧客,根本不記得。警方之後在清香劑架子前拍照,並索取電眼錄像。」
一般相信,被告在東窗事發前曾到過店裡買清香劑,帶回凶宅圖掩蓋罪行。
「凶宅」屋內情景首度曝光
被告押回「凶宅」重組案情近一小時,全程低頭神情凝重,屋內情景首度曝光。
警方於下午4時20分左右,押送被告回位於兀蘭52通道第619座組屋的事發單位。
被告當時身穿紅色上衣,藍色格子短褲,雙手雙腳都被銬,在兩名警員左右扶持下緩慢下車。
當時現場已有大批媒體等候,被告全程低頭不語,神情凝重嚴肅,出電梯後還一度轉頭迴避攝像頭。
記者觀察,被告和警員進入凶宅,逗留約有50分鐘,直到下午5時10分左右才離開。
警員離開時取走兩大袋證據,一個是紅色塑料袋,另一個是棕色證物袋,據知包括清香劑。
屋內客廳有一張桌子,擺了一瓶1.5升的檸檬茶飲料瓶,兩罐奶粉和幾罐新年零食。客廳後方則供奉著一座金色佛像。
但每當調查人員開門出入時,都能聞到屋內傳來一股混合了霉味、燒焦味和屍臭的惡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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