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新媒體當家花旦瑞恩又犯事了……

新加坡新媒體當家花旦瑞恩又犯事了……4月份才因撞車事件惹出麻煩,這還沒消停幾個月,又開著那輛心愛的黑色寶馬在只能右行的車道直行,險些釀成慘劇,被罰700新元。

據網民發布的視頻顯示,平安夜前夕(上周五中午12:00),司機正朝索美塞方向的烏節路上行駛。

司機開到十字路口前,當綠燈轉黃燈的時候,他以時速30公里的速度駛入烏節路和巴德申路(Paterson Road)的交界處,這時候右邊突然衝出一輛黑色寶馬,超車不說,還直接切入司機前方車道。

按理說,這輛黑色寶馬所處的車道只能右轉,而寶馬司機違規直行,甚至在交界處切換車道,險些釀成車禍。

這位開寶馬的司機不是別人,正是4月份因酒駕撞翻金文泰路邊摩托車的新媒體當家花旦瑞恩~

瑞恩今早表示,她當天開車走錯車道,開啟訊號燈後,才切換車道,並無意給對方造成困擾。

在4月12日下午,瑞恩駕駛SKT222R的汽車,進入金文泰2道第331座組屋的停車場時,沒有注意路況,導致汽車撞向路堤,之後又撞向停在一旁的摩托車,牴觸交通法令第65節「未謹慎和注意駕駛」條文。

雙方交涉的時候,她說的第一句話,亮了!

一句話讓瑞恩遭到網民炮轟。事後,瑞恩的經紀人聲明,瑞恩是因「一些誤判」,不小心撞倒了一輛停著的摩托車。

其實,這句話其實還有下半句。瑞恩當時示意摩托車車主讓她把車停到一邊,但是對方態度很強硬,一直用手拍打車窗。於是瑞恩說道:你知道我是誰嗎?我住樓上,不會逃跑。

4月14日,瑞恩嘗試與對方車主和解,但是沒有談妥。

4月17日,瑞恩出席《紅星大獎》頒獎典禮,在台上領獎時,一度哽咽,就這起車禍90度鞠躬公開道歉。

6月22日,瑞恩觸犯公路交通法令第65節「未謹慎和注意駕駛」被控上法庭,她表示有意認罪,並罰款700新元。

之後,摩托車車主表示原諒她了,承認接受瑞恩的道歉。已經不想多談這件事了,外面的人要說,就讓他們說吧。事實上,瑞恩就住在組屋樓上。兩人是低頭不見抬頭見的鄰居……

天朝的小夥伴可能還不知道瑞恩是誰,度娘說:

瑞恩

瑞恩(英文名:Rui En,1981年1月29日-),前藝名芮恩,本名盧瑞恩,新加坡影視女演員、女歌手,現為新傳媒私人有限公司部頭合約女藝人。

以歌手身份出道,其後加入新傳媒並主力演出電視劇,是新傳媒七公主之一。曾連續三年獲得紅星大獎觀眾票選「最喜愛女角色」。於2011年及2013年兩度獲得紅星大獎「最佳女主角」,2012年則是首次入圍即獲得亞洲電視大獎最佳女主角 ( 戲劇 / 劇情組 )獎項。

對於女星瑞恩又在馬路上「惹事」,網友們紛紛吐槽:

網友吐槽

ZHOU GUANG CHONG:每天在馬路上「賺吃」,這種情形一天最少看到幾次,有什麼好奇怪的?如果她不是瑞恩,如果她不是公眾人物,會有人投訴嗎?得饒人處且饒人,如果她是你女兒,我想就不會有人「窮追猛打」了!不是嗎?

Jess:正因為她是公眾人物,所以才更應該注意自己的一言一行。

Heng Chan:無可救藥了,還能說什麼?

Brad Pigg:死性不改,冥頑不靈。

Poh:態度問題,若不改善,永遠被人追打。

在新加坡的小夥伴,你們怎麼看呢?

文章來源: https://www.twgreatdaily.com/cat39/node13855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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