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者樊帕唐(32歲,越南籍)。右圖為死者的遺孀裴詩秋和(右二)5月28日到殮屍房辦理領屍手續。(檔案照)
(新加坡7日訊)5人相聚喝下至少36灌啤酒,點貨員被襲頭破後發怒,一拳打死認識2個月的同鄉。
同鄉倒地後,他和路經的民防人員先後奮力搶救不果,稱自己僅用7成力氣!
被告代表律師在求情時指出,死者被挑釁後一時衝動才出手,並感到懺悔,且第一時間認罪,求法官判他坐牢6到9個月。
法官斟酌後,判他坐牢10個月。
被告聞判後,向律師鞠躬道謝。
被告蓄意導致他人重傷
新加坡《新明日報》曾報道,越南籍點貨員阮東福(29歲)在今年5月21日晚上7時至8時19分之間,在位於馬西嶺彎的回收工地外,一拳打在樊帕唐(32歲,越南籍,洗碗工)頭部,以致他死亡。
控方原以刑事法典第325節條文的蓄意導致他人重傷提控被告,控狀過後獲修減至第323節蓄意傷人罪。
死者和被告在今年3月經友人阿南(28歲,點貨員)介紹認識。兩人認識僅不久起小爭執,當時被告在死者面前將一啤酒罐扔在地上,死者指責他目無尊長。
案情顯示,事發當天,被告、死者及另三位友人相聚至少喝下至少36灌啤酒後,死者質問阿南為何不寄錢回家。
接著,死者便拿起塑椅子丟過去,卻不偏不倚砸到坐在阿南左側的被告。椅腳是鐵質的,被告當時頭破血流。
被告質問死者為何有話不好好說,還扔椅子。
死者被揮一拳倒地不起
一名友人撿起椅子後,被告突揮拳打在死者頭部,他表示自己當時用了7成力氣,死者頓時失去知覺,一聲「嗒」之後倒地。
接著,阿南到貨櫃門外的大路攔德士,被告死者抱著出來。
此時,正好有一名民防救護人員經過,他替死者做心肺復甦術,被告也嘗試以口人工呼吸法施以急救。
救護車到場時,死者已奄奄一息,送入院後醫生在當晚9時19分宣告他死亡。
驗屍報告顯示,死者頭部受到劇烈撞擊後,頭殼並沒有骨折,可是腦血管受損,導致創傷性蛛網膜下腔出血喪命。
向代表律師鞠躬道謝
被告為養家來新,家有妻兒,下判後向律師鞠躬道謝。
被告的代表律師是刑事法律援助計劃(CLAS)義務律師張孌渼,她在求情時指出,被告為養家來新,家中有父母、12歲的弟弟、妻子和20個月大的孩子。
她也指出被告是在死者挑釁後一時衝動才會出手,並感到懺悔,在第一時間認罪,求法官判他坐牢6到9個月。法官斟酌後,判他坐牢10個月。
被告身高1米79公分,濃眉大眼、身材壯碩、他在法官下判後,被庭警帶走前向代表律師鞠躬道謝。
沒想到對方會死亡
受訪律師表示,被告一拳打死者,若能證明沒有意圖要造成對方死亡,控狀可獲修減。
律師李亞豐受訪時說,被告一拳打中死者,但或許只有意圖造成對方輕傷,沒想到對方會死亡。
李亞豐也說,死者先出手傷人,被告反擊造成意想不到的後果,控方相信是斟酌了情況,才會修改控狀。
「蓄意傷人可被判坐牢最高兩年、或罰款、或兩者兼施。他(被告)被判坐牢10個月,以相關條文來說已不輕。」
陳其玉律師表示,曾遇過有被告原被控蓄意重傷,之後獲改成蓄意傷人罪,最後罰款了事。
「相關案件的受害者沒有過世,控方或許考慮到被告認罪又肯配合警方調查,加上被告求情因素以及糾紛前因後果,而修改控狀。」
一拳打中頭部脆弱部位
控方表示,新加坡發生「一拳致死」的案件並不罕見,曾被控蓄意傷人的被告,刑罰介於6個月至9個月監禁。
控方陳詞指出,被告案發時喝酒,蓄意傷害死者,一拳打中頭部脆弱部位,要求法官判被告坐牢至少12個月。
控方說,被告行為導致死者死亡,讓死者家人失去親人,這心理創傷是無法彌補的。
頭部是人體脆弱部位,被告一拳打中死者頭部,導致死者頭部扭轉內出血,失去知覺後完全沒清醒過來,可見被告使用的力道不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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